关于开展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24.12.2014 19:34
本文来源: 社科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科研处,有关单位: 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重庆市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开展发展研究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以及市外和境外的公民或组织在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被采纳或结项的研究成果。因特殊原因未参加上一次评奖申报,但已经产生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研究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对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科研成果,不再申报评奖。 (二)奖项设置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5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5%)。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应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在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已经或将会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市委、市政府或者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经过实践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对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三)虽未被政府部门采纳,但经专家评议确认,若被采纳应用将可能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研究成果。 申报成果必须是申报人及研究团队独立完成的成果,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4年5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书》(下称《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成果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审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组织处)。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奖金。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书 填写时请仔细阅读《申报书》后的有关填写说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电子文档(DOC格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附件材料 1.研究报告,一式五份。 2.成果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必须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3. 其它附件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除研究报告外)需合订成册,一式五份。 相关材料请在重庆社会科学院网( www.cqass.net.cn )和重庆发展网(www.cqfz.org.cn)下载。 联系地址:江北区桥北村27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组织处 联 系 人:李钰、杨姝 联系电话:(023)86856464、86856437 邮 编:40002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书.doc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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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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