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关注空气环保
安全生产条例增加地方标准 完善尽职免责规定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二审稿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全面履职将不追责。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源彪表示,所谓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包含从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实施,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追踪落实、依法报告等各个监管环节。
二审稿结合重庆情况,增加了地方标准。黄源彪介绍,在草案中增加地方标准,将其作为我市安全生产的标准之一,有利于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据了解,二审稿还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义务方面的规定,以及储存和堆放危险物品的相关规定。
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对尾气检测有要求
如今,市民十分关注城市空气质量。本次会议期间,《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大会一审。草案中未提及机动车限购问题,但对机动车尾气检测问题做出相应规定。
具体来看,草案对排气净化装置正常使用、维修、更换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放维修达标责任。
检测不合格的新生产机动车,在国家规定年限或者使用里程内的,由生产企业召回维修,销售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对于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除了机动车,草案还涉及到餐饮油烟治理问题。张远林表示,餐饮油烟既是空气中PM2.5、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也是市民投诉的热点,草案规定,城市建成区现有的饮食服务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保持正常使用和达标排放,建立清洗、维护台帐。
修订环境保护条例 新增两项行政许可
据了解,《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自2007年开始实施,现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部分内容也与上位法有关内容不尽一致。因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红称,除了修改和调整,草案还将把重庆近年来环保工作中探索创新的做法以及积累的工作经验用立法加以确立。
据了解,草案共涉及十项行政许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防治设施使用管理、固体废物转移规定、夜间作业报批制度、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放射同位素转移污染防治。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和放射同位素转移污染防治属新增行政许可。
此外,草案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或者运行中出现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重大不符的负面环境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组织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审批。
连续17个月 重庆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近年来,重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目前已连续17个月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普通公路连续36个月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介绍,在系统治理方面,重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市公安局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涉牌涉证、乱停乱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2012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19.7万余起。
同时,市交委开展高速公路客车超员、超速等专项整治,查处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和秩序的重点违法行为185.4万起。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查处超限车辆57万台次,超限率下降至2%以下。
已建立34个友好城市 欧洲城市占比最大
重庆友城工作始于1982年,到直辖时共发展友城7个。截至目前,重庆已与美国西雅图、日本广岛等26个国家省州市建立了34个友好城市。尤其是近5年,新增友城13个,大致占增加总量的一半。
所有友好城市中,市级友城23个,区县级友城11个。从地区分布看,亚洲地区8个,欧洲14个,北美洲4个,南美洲5个,大洋洲1个,非洲2个。同时,通过加强与国外地方政府合作交流,签署友好合作关系协议,建立了友好交流城市61个。
友城交流提高了重庆对外开放度,推动了我市与各国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合作,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副主任刘光术表示,下一步,重庆将加大友城发展力度。通过友城数量的积累,实现友城资源涵养,缩小与东、中部省份差距。同时通过强化宣传,让更多市民了解、参与友城工作,增强友城工作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突出友城工作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