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5月1日起,《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办法》的出台完善了地方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让地方标准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规范地方标准制定行为
即将实施的《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程序,规范了标准执行、解释、复审等实施行为,强化了标准制定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杜渐介绍,《办法》着重突出了标准基本供给和补充完善功能,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比如在重庆武陵山区,就可以针对喀斯特地貌这一客观自然条件,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提出具体的要求。
《办法》规范了地方标准制定过程,包括编制计划、组织起草、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等七个程序,并逐一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同时也加强了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修改、解释、复审管理,对标准实施及其监督管理作了严格规范。杜渐表示,对制定程序的规范以及对在实施中加强解释、复审,让地方标准的制定更具效率,也有效避免地方标准颁布后缺乏管理、滞后老化的问题。
重庆现行地方标准有638项
截至目前,重庆市质监局已经批准发布地方标准876项。经过2015年以来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整合精减、推荐性标准复审优化,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为638项,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各领域。其中,工业175项、农业228项、服务业139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96项。按照标准性质分,强制性标准31项,推荐性标准607项。
地方标准的制定,为重庆的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比如在经贸往来方面,针对渝新欧班列在进入欧洲中部地区时,运送的液晶显示器因车辆振动、温度湿度等情况易出现包装字迹磨损等问题,市质监局与相关企业制定了《液晶显示器渝新欧铁路运输包装规范》,让包装盒不良率从60%降低至1%,节省了上千万元的成本,并有望推动成为国家标准,甚至让这一标准走出国门。
在农业方面,由市质监局与农科院、江津区农委等部门制定的《富硒农产品》,对富硒农产品的含量要求进行规定和认证,有利于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让这一地方标准可推广、可复制。
将推动大数据智能化地方标准制定
目前,市质监局正在推动贯彻落实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要求,加快制定电子政务体系、基础数据资源、数据共享交换、传感网络等地方标准。
此外,围绕城市综合管理需求,会同市城管委等部门开展各类道路立杆多杆合一标准、各类信号控制箱多箱合一设置标准、市容市貌管理标准研究;会同市环保局推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制定。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重庆市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地方标准,可以通过全市“12365”投诉热线平台,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息网“局长信箱”等方式对违反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