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扎实开展“两条例”宣传培训

10.08.2017  06:12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 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垫江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环境保护履职水平。

  一是重培训,增强环保意识。将 “两条例”纳入2017年全县生态环保“十进”学习宣传内容,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条例单行本等各类宣传品22000余份,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邀请专家对全县环保执法人员、镇街环保工作人员及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600余人进行专题教育,切实增强了生态环境法治观念和意识。

  二是重质量,提升学习效果。在县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条例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和重新修订全县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厘清部门镇街环境保护职责。在系统内坚持“个人自学”同“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评案卷、说案例、讲法条、谈体会”等活动,激发环保执法人员学习热情和兴趣,力求学习取得成效。

  三是重实战,强化学法用法。充分运用“两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及各类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查处环保违法案件38起、处罚罚款70.1万元,切实提高了环境执法水平。

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严格环境执法坚持“零容忍”
  今年以来,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狠抓整改落实,持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一是强化环境日常监察。严格落实《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深入开展蓝天百日攻坚行动、“两会一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和打击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纳污坑塘”排查整治、濑溪河沿岸涉水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对前期排查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强化监管,随时“回头看”。三是规范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环境执法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提升环境监察效能。四是严格环保执法。坚持重典治乱、铁拳治污,严打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区公安部门加大对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力度。1—6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9件,罚款金额71.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