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组团参加2015年第十三届巴西国际两轮车展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巴西是南美地区最大的摩托车消费国,近几年销售增长率高达 45%,以 100cc 至 250cc产品为主。中国摩托车过去三 年在巴西迅速崛起,占有率接近 10%。
为进一步拓展中南美新兴市场,提升“重庆造”产品影响力,扩大摩托车出口,市外经贸委拟组织我市相关单位参加第十三届巴西国际两轮车展览会,并委托重庆市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承办此次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十三届巴西国际两轮车展览会
二、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7日—12日
地点:巴西安年比展览中心 ANHEMBI PARK EXHIBITION HALL
三、展品范围
越野摩托车,沙滩车(ATV),赛车,电动摩托车,摩托车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维修工具,摩托车发动机、零配件,摩托车辅助用品、服饰,摩托车锁、头盔等安全警示用品、摩托车清洁美容用品等;自行车、越野车、山地车、运动车、童车、BMX 车、赛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
四、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
标准展位(3×3m 2 ): 37500人民币
12㎡展位: 47500人民币
15㎡展位: 57500人民币
室内光地: 2750人民币/ m 2
(二)人员费:41600人民币/人,(含往返机票、食宿、交通、护照、签证、保险、个人境外生活补贴等),如需单间,请另补单间差7000人民币/人,如需升商务舱,请在报名时申请并另付差额费用。
(三)此次展会按政策规定可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一定比例双补贴,补贴方式为先交后补。企业可自行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网站http://smeimdf.mofcom.gov.cn)或重庆市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
五、参展参团报名
(一)需申请展位的企业,请按要求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附件1),邮寄或传真至重庆市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并将展位费汇入指定账户。
(二)报名参团的企业和人员,请按要求详细填写《参展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邮或传真至重庆市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并将报名费2000元/人(此费用包含在人员费用之中)汇入重庆市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账户。
(三)本次展会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1日,希望各参团单位根据时间提前决定参团事宜。参展人员费余额请于6月10日前付清,若未能于上述日期付清人员费,已付的人员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收款单位
1.展位费收款单位
银行户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人民币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14575710007
2.人员费收款单位:
户 名:重庆市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支行
账 号:3100022609100043454
汇款注明:“第十三届巴西国际两轮车展览会”
六、组团及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市外经贸委产业处: 左永权 电话:023-89019267
外贸处: 蒋玫霞 电话:023-89018048
重庆市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王朝惠 023-88706051 18696526909
雍茹麟 023-88706077 13647641968
传真:89088396 邮编:401121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大厦A2栋21楼
重庆市外经贸委
2015年1月19日
重庆市外经贸委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