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女发展情况 妇女地位得到显著提升
2015年是北京“95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20周年。20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高度重视妇女发展,制定出台了系列惠及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为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制度和法治环境,重庆市妇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从今天起,本报将连续推出纪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专题系列报道。
工作上性别歧视、家庭暴力、受教育程度等问题,历来是女性面临的挑战,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难题也在逐渐减少。近年来,数据显示,我市女性受教育比重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日益提升、妇女法律维权能力增强,妇女的地位得到明显提高。
去年,全市学前教育在校女学生共有42.18万人,比重达47.1%,女童接受学前教育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已基本消除男女差别,全市在校女学生142.22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性别差距也在缩小,有在校女学生56.92万人,值得一提的是,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持续提高,在校女学生共有54.71万人,比重达51.1%。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全市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从四个方面(详见图表)看得出来,已得到不断提高。
当女性的正当权益受到伤害时,该向何处提出诉求,一直是市妇联关注的重点。2012年3月,市妇联和市女律师协会共同成立了“重庆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在33个区县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分团,3年来,全市各级妇联依托维权律师团,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共完成了136个法律援助案,帮助139名受援妇女挽回经济损失1316.49万余元。
去年,全市设立妇女法律救助工作站点1395个,比上年增加100个,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受援人数7563人,比上年增加107人。女性律师1650人,律师中女性比例为24.3%;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70.2%,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女性人数12.57万人,占比达27.8%,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0%,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