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家科委第2号令)和《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95号),提高我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素质,推进我市实验动物行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及继续教育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已经获得实验动物生产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2.新上岗的在渝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科技人员、检测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2010年12月份以前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现仍在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科技人员、检测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4.其他相关人员;
  5.根据回执和单位实际情况,最后分配名额(使用单位2-3人,生产单位3-5人)。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19日-21日。 19日下午3:00-6:00在邮电大学宾馆报到,21日下午结束。
  三、培训地点
  重庆邮电大学宾馆(重庆市黄角垭崇文路2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冬梅(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电话:68486187,13983252542
   传 真:68486187
  五、培训要求
  1.各单位于12月17日(星期三)18:00前将培训回执传真或者QQ(414709570)至联系人,以便安排食宿。
  2.培训人员报到时提交一寸免冠近照2张,照片背后注明所在单位和姓名。
  3.培训考核方式采取理论笔试与论文写作相结合,考核合格者颁发《重庆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4.论文写作字数不少于2000字,内容是结合工作实际的工作心得或工作建议,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5.培训费、食宿费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承担。
  
  附件:  培训回执.doc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