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23号建议的复函
渝工商函〔2016〕128号
刘尚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微型企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重庆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牵头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按照孙政才书记提出的“放开、减负、解难、引导”八字方针要求,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大力扶持发展微型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果。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微型企业总量达46.51万户(其中享受财政补助的19.83万户),带动和解决就业327.27万人。已占全市企业总量的近八成,重点人群创办的微型企业已占全市企业总量的近1/3、增量近1/2。微型企业在推动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激发创业活力。
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改革举措,对7.19万户市场主体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有效解决制约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场所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动力。大力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建立联席会议和通报制度、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在市政府政务网建立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向34个区县下放了冠“重庆”市名的核名权,36个区县将部分企业登记权下放给工商所;作为工商总局确定的四个省市之一,在永川区试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推行网上申报核名,对简单登记备案事项推行“审核合一”。改革自去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已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8.1万份;全市45个登记窗口企业设立登记当日办结率达69.01%,3个工作日办结率达100%。
(二)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精准施策,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实施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全市已累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40.66亿元,有效缓解了“草根人群”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减轻税费负担。落实月销售额或营业额3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微型企业上缴地方税收留存部分给予两年以内的财政奖励。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推动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政府性基金项目53项。新办微型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暂免征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据税务部门统计,2015年受益于3万元起征点政策,全市共计20.93万户纳税人免征营业税8.57亿元,24万户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4.23亿元,实际受惠面为100%。共计9421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税额6142万元,实际受惠面为99.99%;符合条件的2.8万户盈利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38亿元,户均减免0.47万元,实际受惠面为99.98%。累计1.97万户微型企业获得税收补贴1.68亿元。
三是强化经营帮扶。市财政每年拨付微型企业后续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财务代账、设备购置补助、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水电运营补助等十余项后续帮扶。鼓励支持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给予10%的报价扣除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联合微型企业共同投标,微型企业占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将微型企业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2016年2月底,市工商局联合市财政局,在部分区县试点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券工作,利用后续帮扶专项财政资金,以创业券形式免费为有需求、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搭建需求侧企业与供给侧企业间创新合作的桥梁,切实提高政策扶持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健全融资支持服务体系,多措并举,助力发展壮大。
一是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微型企业可以申请无抵押担保的微企创业扶持贷款或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市财政给予承贷银行1个百分点的奖励,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相关规定财政全额贴息。
二是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向小微企业集中区下沉,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设立34家村镇银行、47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200余家社区支行。组建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基金10亿元,用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信用保证,按照政策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及担保业务发生风险时的代偿补偿。截至2015年底,由小微担保公司担保,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7亿元。
三是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设立银企对接平台“小微E贷通”;创新贷款产品、期限和还款方式;加大保险对银行贷款增信作用;鼓励互联网金融业态支持小微企业;建立区域性股权转让场外交易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融资。海龙动漫等多家微型企业成功登陆重庆股份交易中心挂牌,泽谐科技等6家微企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挂牌。全市已累计发放微型企业贷款192.52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探索创新信息系统建设,高效透明,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推行网上审批+延伸服务,畅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平台,创业者可通过互联网登陆,申请享受创业补助、创业培训、后续补助、创业券等各项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和一次性网上办结。试点建立了微型企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请代理、远程打印执照、申请扶持政策、创业咨询培训等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学生“创业不出校门、市民创业不出社区、农民创业不出村镇”。
二是全面公开公示扶持政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上线重庆“小微企业名录”,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扶持政策申请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和小微企业数据库查询,确保扶持政策的归集共享和公开透明。依托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搭建阳光公示平台,对微企申请、受理、审核及创业补助资金评审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公开公示;将阳光公示平台与微企扶持政策申请系统相关联,建立警示系统,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注重数据归集运用,提升微型企业发展质量。建立小微企业大数据库,归集整合小微企业相关数据信息2500万条,为数据的分析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建立小微企业数据监测中心,准确掌握小微企业发展动态。强化大数据运用,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精准帮扶,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全市享受创业补助的19.71万户微型企业中,已有1.32万户成长壮大为中小企业。新设立小微企业存活率达81.31%。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 “放开、减负、解难、引导”八字方针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不断完善微企扶持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
一是加强创业创新宣传引导力度。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创新典型宣传力度,集中展示微企发展成果,形成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二是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区县和相关部门的督促考核力度,强化创业补助资金、后续扶持专项资金保障力度,落实好融资担保及社保优惠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微企做大做强。
三是创新举措加大后续帮扶。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以及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券试点工作。重点打造微企梦工厂、梦花园、梦乡村等孵化平台。健全完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微型企业的存活率和成长率。
四是强化监管促进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微企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微型企业年度报告暗访、抽查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微型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重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局周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26日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电话:63050382、15998938807
联 系 人:周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