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川区分局吊销公告
重庆银赞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
经查:重庆银赞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名单见附件)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重庆银赞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营业执照。
因无法联系重庆银赞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 重庆银赞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又不在住所地经营,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南川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重庆市工商局南川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川区分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