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撤销登记公告

22.07.2016  23:35

重庆西本贸易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向我局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登记,2009年4月22日,我局核准变更登记。在此次变更登记提交的《重庆西本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2016年3月16日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016]鉴字第0756号”鉴定意见:1、落款时间为“2009年4月8日”的《重庆西本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尾页部位“乙方:”处的“顾永健”署名字迹,不是顾永健本人所写;2、落款时间为“2009年4月8日”的《重庆西本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原件落款部位的“顾永健” 署名字迹,不是顾永健本人所写。以上鉴定意见为你公司向我局提交顾永健署名的《重庆西本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重庆西本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不成立。

你公司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登记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本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09年4月22日的顾永健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登记。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