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年报催报公告

27.02.2018  22:12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现有重庆乐享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169户企业(见附件),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分局企业个体监管科,联系电话:023-61760839。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催报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

                2018年2月27日 

   

  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催报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