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出台办法鼓励开展“最美坡坎崖”等“最美”系列评选
在很多人眼中,重庆是一座“立体”的城市。
为进一步彰显重庆山地城市特色,拓展绿化空间,美化城市景观,近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后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并鼓励办公楼、居民住宅楼实施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
同时,《办法》鼓励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县(自治县)政府开展 “最美坡坎崖”等“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江津区的坡坎崖公园浒溪公园
崖壁、堡坎、轨道立柱应当实施立体绿化
《办法》适用于重庆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实施立体绿化。《办法》所称立体绿化,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架空平台绿化等形式。
《办法》明确,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并参加审查立体绿化设计方案。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50%。
崖壁、堡坎、挡墙、护坡、高架桥、轨道立柱、隧道口以及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实施立体绿化。
同时,《办法》鼓励办公楼、居民住宅楼以及其他已建成建(构)筑物实施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
《办法》规定,立体绿化由建(构)筑物的业主单位负责实施和管理。已建成建(构)筑物由多个业主共同拥有产权的,需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立体绿化。
同时,《办法》规定,立体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既有建(构)筑物除外〕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江北嘴大剧院轨道站下穿道立体绿化效果
立体绿化可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办法》明确,立体绿化可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地上建筑屋顶绿化,种植土厚度大于等于0.3米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2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挡墙、崖壁、建(构)筑物的外立面等实施模块式、铺贴式垂直绿化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1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可计入建设项目应配套附属绿地面积的比例,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类建设项目不超过10%,其他建设项目不超过5%。
另外,地下建筑、半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土与周界地面相连的架空平台绿化,可按以下比例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一)种植土厚度大于等于1.5米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10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二)种植土厚度大于等于1.0米、小于1.5米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6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三)种植土厚度大于等于0.4米、小于1.0米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2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架空平台绿化可计入建设项目应配套附属绿地面积的比例,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类建设项目不超过70%,其他建设项目不超过50%。
因特殊原因超过前款规定比例要求的架空平台绿化,按种植土厚度折算后再按7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戴家巷的坡坎崖绿化
《办法》提出,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属于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且符合相应建设标准的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可纳入项目总投资。后期管养经费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统筹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的已建成办公楼、公共建(构)筑物及其他空间结构,其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和管养经费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投资的立体绿化项目,辖区区县(自治县)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建设经费和管养经费补贴,依法应当实施和已享受指标折算的项目除外。
鼓励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县(自治县)政府开展“最美屋顶”“最美阳台”“最美坡坎崖”等“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明办、重庆城市管理局、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指导;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协会、重庆市环境卫生协会、重报都市传媒主办;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重庆晚报、重庆商报主办的“发现重庆之美”活动已经举办四届,2020年、2021年都将“重庆最美坡坎崖”纳入了评选项目,今年还增加了“重庆最美街头绿地”项目。
发现重庆之美影响力巨大,参与市民已经超过1亿人次。2021发现重庆之美正在火热进行中,东京奥运会冠军施廷懋、东京残奥会冠军廖克力出任2021发现重庆之美“推荐官”,他们将和我们一起发现、推介重庆之美。
△江北嘴大剧院轨道站下穿道绿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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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还对立体绿化涉及的几种绿化形式,进行了详细解释。
屋顶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的顶部为载体,以种植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的立体绿化形式。
垂直绿化,是指利用植物材料,对建(构)筑物的墙面及立面表面进行绿化和美化的立体绿化形式。
模块式垂直绿化,是指将栽培容器、栽培基质、灌溉装置和植物材料集合设置成可以拼装的单元,依靠固定的模块灵活组装形成壁面绿化的方式。
铺贴式垂直绿化,是指将防水膜材或者板材与柔性栽培容器、栽培基质、灌溉装置集合成可以现场一次性铺贴安装的卷材,根据墙面尺寸的不同而灵活裁剪并直接固定于墙面的绿化方式。
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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