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与接收办法》的通知
28.04.2018 06:13
本文来源: 档案局
渝档发〔2018〕6号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与接收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万盛经开区档案局(馆)、两江新区档案馆,市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与接收办法》已经2018年4月12日第98次局(馆)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档案局
2018年4月23日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8.04.2018 06:13
《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与接收办法》解读
为促进我市档案数字化副本移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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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档案局(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渝档党发〔2018〕12号
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