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报催报公告
16.01.2017 12:3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重庆汇腾商务有限公司 等 151户企业(见附件),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梁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电话:53251089。
特此公告。
附件:梁平局催报名单
重庆市梁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6.01.2017 12:33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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