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06.11.2017  23:51

  一是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机制。完成永川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报市级主管部门审定。完成全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及监测预警报告。二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印发实施《重庆市永川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三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把购买排污权作为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今年以来,交易企业395家,核定化学需氧量4427.1吨,氨氮311.05吨,二氧化硫9402.96吨,氮氧化物9846.27吨,交易额2745万元,自2015年实行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以来,交易额居全市区县第三位。四是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印发《关于同意调整区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关于同意调整区环境监测站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完成环境监管机构更名并调整职能职责。实现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化,21家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并报备市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