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五措施严控生活污染问题

13.03.2017  23:06

  一是划定露天禁烤区。在城区主要环境敏感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烤鱼油烟污染行为;积极引导几江半岛城区283家露天烧烤、烤鱼进行无烟烧烤设施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二是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在城区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设置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放区内不准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划定23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督查检查,严格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四是强化餐饮服务业监管。加强几江半岛城区1117家、特别是主要环境敏感区域60家餐饮服务业日常监管,确保油烟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对无油烟净化设施或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改。

  五是加强露天焚烧巡查监管。加强辖区主要区域(含道路两侧)昼夜巡查,同时,加大对露天焚烧、烟熏香肠腊肉、随地乱烧香烛钱纸祭祀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