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17.12.2015  12:04

今年以来,江津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环境保护工作为排头兵,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牢牢把握“五个决不能”的底线,不断完善生态制度,优化生态布局,维护生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落实功能区划战略,优化空间发展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定位,科学谋划开发格局。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870平方公里,实现耕地保有量172万亩,森林保有量223万亩,林地保有量191万亩。

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轻生态环境压力。从源头上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快产业提质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分别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削减量1835吨、261吨、15976吨、9462吨;完成万元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排放强度下降1.54%、7.09%、10.75%和10.3%,并实现万元GDP能耗下降1.5%的目标。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优美生态环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不断加强水、气、声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截至12月15日,实现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38天,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长江干流水质不低于上游,主要次级河流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区域噪声平均值53.4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64.7分贝,均优于相应标准。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强化生态法治保障。认真学习贯彻新《环保法》等,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加强普法教育。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43起;查封、扣押1起,移交公安2起,刑事拘留2人。

五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制度建设,严格源头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等。全年征收排污费2000万元,环评执行率100%。通过环保网、微博微信等发布各类环境信息2589条。完成排污权交易企业72家,成交额820余万元。

六是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严格落实学校环境教育。深入开展宣传“十进”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倡低碳生活和绿色出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和生态文化公园。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截至目前,共创建生态镇7个、生态村22个,创建各级绿色学校3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