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开始了

14.03.2018  17:31

2018年3月14日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  

3月1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9日—4月13日。

根据通知,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员,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援外援藏的专业技术人才,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企业高技能人才,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定职称适用本办法。

不过,国家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重庆市无评审权限以及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的专业不纳入评定范围。

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非公单位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存档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