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首批将进驻4个区县
11月2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第一批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全面启动。下周,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组将进驻九龙坡区、綦江区、奉节县、秀山县开展环境保护集中督察。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通过督察,重点了解各区县党委政府对国家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推动被督察区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目前,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组已组建,分四个组,将在下周分别进驻九龙坡区、綦江区、奉节县、秀山县。
据了解,此次环保集中督察将主要督察三个方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察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近年出台的3个重要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整改任务的推进情况,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及我市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五大环保行动”等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情况。三是区县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检查监督、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
此次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期间,将设立举报电话专线和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