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举行《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听证会的公告

25.08.2016  21:07

为做好《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拟举行《办法》修订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办法》(初稿)进行论证,重点可关注以下内容:

(一)屠宰管理对象是否由生猪扩大到牛、羊、鸡、鸭、鹅?

(二)各区县如何统一设置畜禽屠宰厂(场、点)?

(三)设置的小型畜禽屠宰场点是否应当设置建设条件?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四)县城和畜禽屠宰厂(场)15公里范围内不得再设置小型畜禽屠宰场点是否合理?

(五)小型畜禽屠宰场点生产加工的生猪产品是否在限定区域内流通?

(六)小型畜禽屠宰场点的牛、羊、禽产品在规定时限内可以跨区县流通,具体时限怎样设置较为合理?

(七)对区县畜禽屠宰厂(场、点)的牛、羊、禽产品进入主城九区进行限制是否合理?

        二、报名范围

  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屠宰加工企业、行业协会、肉品经营单位和个人等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号 (星期三)下午5:00。

报名方式包括:1、电话报名。报名电话:89133789、  89133785;2、邮件或传真报名。从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官网 “公告”栏目中下载《关于举行《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听证会的公告》的附件《立法听证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FGK89133789,或者打印后传真至: 89133785。

四、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我们将从报名的人员中选择听证陈述人20人、旁听人员10人参加听证会。接到参会电话通知的人员,请于9月2日上午9:20,到重庆农业大楼(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三楼一会议室参加听证会。

附件:1、立法听证报名表

          2、《办法》(初稿)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