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02.08.2016 22:0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经查:重庆宏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详见附件)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构成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16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向重庆宏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当事人若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吊销企业名单.doc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2.08.2016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