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收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08.07.2016  20:32
      重庆市税收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重、时间紧,市国税局、地税局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精准聚焦,在推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促进纳税服务深度融合
        一是办税便利持续优化。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共驻政务服务中心三种模式共建实体办税服务厅。全市有4个区县实现双方共建大厅,10个区县实现国税、地税互设窗口,19个区县联合进驻政务大厅,“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覆盖全市80%以上的地区。璧山、永川等地开创“1窗1人1机1屏1POS”服务模式,即由一个工作人员在一个窗口利用一台电脑和显示屏,同时办理国税、地税业务,并通过一台POS机将税款征收入库,该模式运行以来,纳税人滞留办税厅人数、时间明显减少,平均每户次节约办税时间5-10分钟,排队时间平均缩短近40%。二是12366热线整合持续推进。联合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升级改造,共同拟定《重庆国地税12366纳税服务中心联建方案》,将12366打造成为集政策咨询、税收调查、服务质量监管、投诉处理、知识库管理等职能于一体的纳税服务中心。按照“政策培训早着手、应急预案早制定、疑难问题早衔接”的工作思路,对热线坐席人员开展交叉培训,确保5月1日取消国税、地税业务1、2分键,实现国税、地税业务“通答”。设置12366“营改增”咨询专线,挑选业务标兵设立营改增咨询专员,做好“营改增”期间的咨询辅导工作。三是税银互动持续深化。联合银监局、商业银行等有序推进“税银互动”项目。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以企业的纳税信用为授信依据,推出无需抵押和担保的信贷产品,实现小微企业、金融、税务三方共赢。截至3月末,“银税互动”项目累计发放贷款31.08亿元,惠及2018户纳税人。四是营改增改革稳步开展。共同制定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和《营改增专项绩效考评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工作方案》等,梳理出90项具体任务,以5月1日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编排进度表和计划表,将目标任务细化到月、周、天,务求营改增改革决战决胜。
        二、促进信息数据高度聚合
        一是数据共享。按照《“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顶层设计,依托金税三期工程,持续推进数据交换,实现国税、地税信息共享。一季度,双方累计共享数据超过3亿条。二是人员互派。共同拟定《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干部交流互派实施方案》,共选派11名干部,开展为期9个月的互派挂职,促进服务、执法、信息等资源互联互通,共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税款共征。进一步扩大委托代征税款合作范围,不断丰富合作征收税款形式;共享欠税纳税人信息,联合开展欠税管理,提高征管效率。截至目前,全市有36个区县实现了国税、地税联合征收,有效避免了纳税人“两头跑”。一季度,全市实现税收收入622.4亿元(不含海关代征,不含非税收入),增收32.9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地方级收入358.2亿元,增收29.7亿元,同比增长9.1%。
        三、促进执法适度整合
        一是联合选户。充分运用“进户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统筹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现场调查等进户执法事项,实现国地税进户执法事项的协同管理和在线联合审批。一季度,全市国税、地税稽查部门通过系统平台申请进户执法502次,审批通过485次,简并进户执法19户次,有力解决了“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问题。二是联合检查。按照“一次入户、统一检查、联合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深化办案协作,稽查质效显著提升。一季度,全市国税、地税联合稽查92户次,通过联合稽查查补税款220万元,有效保障了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三是联合惩戒。统一税收黑名单认定标准,共同协调22个市级部门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华龙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共建税收黑名单公布平台,一季度相互推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9件次,推送相关责任人员信息18人次,并对相关当事人实施D级纳税信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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