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5.06.2015  13:26

为进一步增强环保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环保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推动环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规范执法检查制度。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工作程序进行严格执法、亮证执法,检查中必须要求两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新《环保法》相关条文进行严厉惩处。切实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约束人。

二是完善环保处罚程序。对所有环保行政处罚案件,严把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证据不清不盲目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和告知程序。重要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后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强化内部执法程序。对环保执法中重大事项和较大数额的经济处罚案件,实行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在执法程序中实行调查与处罚分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是规范环保法律文书。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版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渝环办发〔2015〕27号)要求,按类别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确凿,使用法律条文准确,环保业务术语规范,符合法律条文。

五是严格环保送达程序。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送达。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时间送达法律文书,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必须认真填写送达手续,详细记录送达文书全过程,确保送达文书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