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强化内部监督破解“灯下黑”

07.04.2015  09:26
      一是预算追加追减集体会审。 2010年来坚持并不断完善预算会审办法,年初部门预算之外的追加(追减)、财政支出政策变动或预算定额标准调整等事项,均需预算会审后再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并报市政府。 二是动态评估财政权力运行。 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涵盖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的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定期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将廉政风险防控贯穿财政权力运行全过程。 三是每年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每年按不低于30%的检查面,选择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处室和下属单位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揭示存在的管理风险。2014年对2个处室、6个事业单位、7个学(协)会进行了内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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