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07.2017  11:53

1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风正巴渝公众号获悉,重庆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1、南岸区征地办公室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8月4日,时任区征地办副主任杨泽辉、征地二科副科长黄凯等9人以工作交接、加班为由,到江北区一火锅馆违规公款吃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4月,杨泽辉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并且违规参加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凯因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吃喝,被免去现任职务;其余7名违规参与公款吃喝的工作人员,均被约谈且作出书面检查;用餐费用已全部退赔;区征地办纪检组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责令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2、原梁平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周江平等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6年11月4日,万州区总工会一行12人到梁平参观学习。经周江平安排,原梁平县总工会14人参加当日中午的接待陪餐。席间,原县总工会副主席黄小波、黎万国组织用餐人员饮用了白酒,并向用餐人员提供了香烟。调查期间,周江平退赔了参与接待超出人员的用餐费用和烟酒费用。周江平不按规定人数安排接待,对工作日接待提供烟酒应负领导责任。2017年3月,周江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小波、黎万国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3、丰都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王怀胜违规公款接待问题。

2015年1月3日,垫江县电影公司经理王某一行6人到丰都交流学习。当晚,王怀胜和公司职工共5人参与陪餐,陪餐人数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餐后,王怀胜又安排到KTV进行娱乐活动,并在公司财务中报销。2017年4月,王怀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有关费用。参与陪餐人员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因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县文化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梁小勇(现任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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