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报催报公告
27.09.2017 20:2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重庆市酉阳县万家福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5户主体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和个体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23)75700926。
特此公告。
附:酉阳局两年及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
重庆市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7.09.2017 20:23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关于确认部分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工商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关于确认部分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