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7日在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明耀
各位代表:
我受钱锋院长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市高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认真抓好执法办案,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案件735444件,审执结673506件,同比分别增长24.68%和26.16%,涉案标的金额1671亿元。其中,市高法院审执结7377件,五个中级法院审执结67455件,同比分别增长27.45%和18.8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8.88%,审判质效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667件,判处罪犯34288人,同比分别增长2.54%和4.36%。对1818名罪犯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等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对邪教、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惩治力度,依法审结赵保乐等15人涉邪教犯罪和刘波颠覆国家政权案。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的恶性犯罪,审结杀人、放火、绑架、强奸等犯罪案件2535件,判处罪犯3374人。
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等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467件,涉案金额93.4亿元,张炜等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3亿余元、受害群众3000余人,被依法严惩。积极参与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治理,维护公民信息和财产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47件。
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等犯罪。积极参与“渝安1号”专项行动,审结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590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407件、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90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38件,毒贩徐海东制造毒品150余公斤被依法判处死刑。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556件。
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596件720人,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47人。从严控制职务犯罪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适用,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罚没款上缴国库1.2亿元。审结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惩处力度,保障脱贫攻坚政策实施,审结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扶贫资金等案件95件159人。
依法保障人权。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功能作用。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50次,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155人次。铜梁、丰都法院分别对指使他人作伪证、伪造证据的刘大敏、江顺明等人依法判处刑罚。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为216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依法对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21件25人。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项督查。
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商事案件222135件,涉案标的金额11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64%和91.89%。
积极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为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完善司法服务政策。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权利。重庆融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等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审结民间投资、商品买卖、工程施工等合同案件100682件,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48件,金融借贷、保险纠纷等案件88995件,促进市场要素顺畅流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可能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产和往来账户。在西部现代物流园、西永微电园等重大项目建设中,沙坪坝法院与园区建立固定联系制度,为园区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搭建联动处置“僵尸企业”平台。全市三级法院均设立破产审判组织,受理破产案件341件,同比增长56.42%。审结破产清算、公司解散等案件114件,服务过剩产能市场出清。审结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1146件,帮助困难企业盘活资金。审结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案件21368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出台《为重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发展作用。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011件,同比增长72.22%。渝北法院协助仙桃数据谷智能样机创新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进一步集结专业审判资源,扩大管辖范围。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立纵向三级法院全覆盖、横向全市区县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497件,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328件,判处罪犯579人。市二中法院成功审结全国首例跨省级行政区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万州、渝北法院推动设立的“长江三峡司法保护示范林”和“两江环保司法林”初具规模,涪陵、江津等地法院引导当事人累计在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域投放鱼苗100余万尾,植树8万余株。
扎实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281件,审结8444件,同比分别下降4.87%和4.89%,行政机关败诉率10.95%。依法开展行政和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1849件,占结案数的21.9%。梁平、忠县等地法院加强与政府沟通,推动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87人次,同比增长37.5%。深化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提出并发送司法建议466份,为各级人大、政府立法和制定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82件次,组织3918名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法律权威
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202383件,执结案件183726件,同比分别增长67.57%和69.31%,兑现标的金额388.24亿元,同比增长70.93%。
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建立执行人员责任清单,完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办案环节网上运行,全程留痕。制定执行财产调查工作标准,为执行员配发执法记录仪。巴南、合川、酉阳等地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执行案款87.78亿元,联合检察机关专项检查。推行“一案一人一账户”案款专项管理,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兑付当事人。
不断健全执行措施。创新民事财产保全机制,全市法院全部设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诉前、诉中和执行财产保全,保全金额601.96亿元,同比增长75.89%,执行工作由司法末端向立案和审判环节前移。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三级法院执行联动。健全执行协作机制,武隆、垫江等地法院争取党委支持,将执行协作情况纳入综治考核范围。积极与市外法院协作,市一中法院与广东、四川、贵州等地中院建立跨区域执行联动机制,运用该机制仅用3天即从外地扣划近3亿元案款。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加强对市联交所运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指导,推动将其纳入全国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全国31个省区市1215家法院全年累计在该网发布涉诉资产信息119011条,网上拍卖成交6938宗,成交金额201.86亿元。针对拖欠民工工资、不诚信借贷等行为开展“集中执行攻坚”活动,执结案件38378件,兑付标的金额78.47亿元。
强化威慑机制建设。深化“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应用,查控财产近49亿元。与公安、工商、国土房管、民政等部门系统对接,一网查控被执行人身份、经营、房产、车辆、水电气登记等信息。加强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建立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涉执线索移送机制,与财政、金融、工商等46家单位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82786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渝中、江北、南川等地法院通过商圈LED屏公开“老赖”信息,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司法拘留3758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58人。累计有30156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兑付执行款。
四、坚定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
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顺利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划定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全面启动员额法官选任,经统一笔试、考核和市法官遴选委员会面试审查,在全市4481名法官中选任员额法官2387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员额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平均达14年,形成了以中青年法官为主、结构更加合理的专业法官队伍。坚持入额必须办案,办案必须担责,遴选出的员额法官全部在一线办案。
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等组成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市四中法院、大渡口等法院细化瑕疵案件认定、审判责任承担等机制,严格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加强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等审判咨询服务机制,为法官办案提供咨询意见。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限,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参与审判委员会等形式,公开透明发挥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作用。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设定院庭长办案指标。院庭长办理案件99368件,占全市法院审结案件数的20.29%。
统筹推进单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对786名新选任人民陪审员开展业务培训1054人次。探索参审职权改革,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探索大合议庭陪审机制,市三中法院由院长等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审理白鱼故意杀妻案,受到社会各界肯定。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九龙坡、永川、荣昌、秀山等地法院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化解家事纠纷,彭水法院探索在民政部门设立婚姻法庭。深入开展刑事速裁改革试点,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243件,平均审理期限5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开展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精准分析案件结构和各类司法资源,密切关注人与案、人与事的匹配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司法生产力。建立法官动态调配机制,按照审判任务量动态调配审判力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成立小额诉讼、速裁等审判组织,审结小额诉讼等简单案件82674件。审判辅助事务集中行使,将诉讼保全、文书送达、委托鉴定等辅助事务剥离出法官职责,让法官集中精力办案。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50.3件,同比增长11.83%;主城区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61.65件,同比增长27.82%。
五、满足群众多元需求,践行为民宗旨
始终把维护民生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40307件,同比增长1.49%。
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固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当场立案率99%。为14346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7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188万元,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劳动就业、医疗消费等民生案件47013件。妥善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5276件,着力保障农村发展。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3.04%。
拓展诉讼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升级线上、线下两个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等诉讼服务386335次。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挖潜增效,服务群众。开州、城口、云阳、巫山、巫溪等地法院好传统与高科技并举,针对辖区山高路陡的特点,加强数字巡回审判便携装备应用,为大山里的群众提供现代便捷司法服务。全市法院巡回审理案件14381件,人民法庭审理案件82244件,分别占一审民商事结案数的3.97%和22.69%。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先后与保监、证监、妇联等部门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意见,黔江、南岸、綦江、石柱等地法院加强与本地综合调解网络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263件。市五中法院建立律师定期值班接访、代理申诉工作机制。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依托重庆法院数据云中心,实时汇集全市法院审判数据,为司法公开提供大数据支持。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司法信息。加强自媒体建设,在全市法院全部设立门户网站基础上,累计开通官方微博48个、微信公众号23个。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执行攻坚等新闻发布会183次,图文、视频直播庭审556次,630万人次观看。深化裁判文书公开,网上公布裁判文书297995份。探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记录方式改革,让庭审可还原、可再现。
六、注重过硬队伍建设,厚植发展根基
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重庆法院发展的内生动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纪律规矩,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立足区县换届,优化基层法院班子结构,增强队伍活力。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在市高法院机关内设部门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充实支部党建工作力量。引导法官坚定法治信仰,出台《重庆法院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组织员额法官进行宪法宣誓。评选办案标兵200名,让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全市法院71个集体和29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黔江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市一中法院赵志强、南岸法院刘宏伟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奉节法院“溜索法官”事迹受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百余家媒体报道和转载。
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完善网上办案平台,所有法官均在同一平台、按照同一标准办案,带动全市法官能力均衡发展。建好重庆法官培训网,建成云端学习数据库,打造“法官讲坛”。举办领导干部、青年法官骨干、党外干部等培训班30期,培训9057人次。重视司法理论研究能力建设,完成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5项,学术论文获奖排名全国法院第四。“同德福”合川桃片商标被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提炼总结出对“老字号”的保护规则,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开展司法交流,承办中华司法研究会年会,两岸四地法官、专家学者相聚山城研讨司法业务。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主动适应纪检体制改革,自觉接受纪检派驻监督。高度重视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出台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坚持做到放权不放任。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完善网上办案流程设计,使案件办理的每个程序和节点都留有痕迹,有据可查。加强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开展审务督察3307次、案件回访15028件次。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7件18人。
七、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改进工作
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备案审判业务文件15份。全市基层法院向所在区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80次。对市“两会”期间收到的714条审议意见,认真函复代表办理结果。办结代表建议24件、政协提案26件,满意率均为100%。加强联络工作,全市法院走访各级代表3371人次,邀请实地视察、旁听庭审3227人次。北碚、长寿、大足、璧山、潼南等地法院积极邀请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和微博庭审直播等活动。主动征求工商企业界、律师协会等意见建议1300余人次,改进工作不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接待群众来访2788人次,收到群众来信2551件,全市法院院长办理“院长邮箱”邮件2643件,其中市高法院院长批示处理237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2016年全市法院综合满意度得分93.97分,司法公信力得分94.21分,同比分别提高0.54分和0.59分。
在市级相关部门和江北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还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做好设立第五巡回法庭各项工作,确保按期挂牌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执法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受理案件数已连续两年增幅超过24%。全市一线法官人案比达到1∶192,同比增加23件,部分法院加班加点办案成为常态。二是司法能力相对不足。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一些尖锐复杂的矛盾纠纷转化为敏感度高、关注度广、影响面大以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司法能力供给与需求存在差距。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艰巨。形成执行难因素复杂,执行联动机制落实和运用存在“打折扣”问题,影响执行成效,个别执行人员不规范执行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司法廉洁建设任重道远。极少数法官作风不正,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遵循司法规律,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治理。坚持“严”字当头,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既最大限度让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益,又不随意扩大执行范围,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依法化解民间投资纠纷,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理念,妥善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有序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发展,保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加强司法与行政联动,审理好破产案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推动设立重庆自贸区法院,为两江新区和自贸区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配合好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开展工作。
二是切实维护民生权益。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做好人民法庭、巡回审判、便民诉讼网络便民功能整合。加强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房屋买卖、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审理,办好“三农”案件,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仲裁、公证等机构对接,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执行威慑机制,严惩拒执违法犯罪,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寻,执行财产难找、难查、难变现等执行难题,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
三是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继续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人员管理机制,配齐配强司法辅助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财物市级统管。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审判责任体系,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和退出机制,配合法官惩戒委员会履行职责。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人民陪审员、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转破产等改革。
四是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培育法官职业精神。加强员额法官培训,深入实施新“一线磨砺”计划等特色培训项目,增强法官助理辅助办案素能,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多层次提升司法能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司法生态。强化党内监督,严守司法廉洁底线,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是自觉广泛接受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抓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项审议意见的落实。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密切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等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办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共同守护公平正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汇聚推动重庆法院发展的多方智慧。
各位代表,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