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该院领导干部每人确定1个基层检察院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下访接访群众工作联系点。通知要求市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采取蹲点工作、走访调研、面对面谈心等形式开展联系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每年至少到联系点讲1次党课或作1次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