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办企业再提速 将实现“一日办结”
在重庆开办企业将更快,更便捷。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重庆市企业开办“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实现全市企业开办“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代市政府起草了《重庆市企业开办“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后简称方案)。
方案确立了“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四个一”工作目标。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实现“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
企业开办时间再缩短 全流程“一日办结”
今年1月,重庆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号),在全市各区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开办企业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银行开户申请,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的“一窗受理”。
同时,企业开办涉及的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方案实施后,企业开办时间将再缩短。方案提出“四减两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增效率、增便利。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方案要求,企业开办全流程将实现“一日办结”。
今年4月1日,重庆上线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平台,开办企业实现“一网通办”。
接下来,“一网通办”将全面升级。方案提出,重庆将推行所有开办事项“一网通办”,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全部集中到重庆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平台),申请人只需登录一个网站,进行一次填报,点击一次提交,即可完成企业开办申请,各相关部门后台办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同时,重庆将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无纸化和智能化。依托电子签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零见面”。依托人脸识别提供远程身份认证服务,申请人一次认证,认证结果各部门认可。
升级改造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实行同一窗口进出
企业线下办理开办手续也将更加便捷。方案提出,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进出”的原则,设置无差别的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每个综合窗口均可受理企业开办所有事项,各相关审批部门人员全部转入后台。
各区县根据业务量设置充足的企业开办综合窗口,主城区和业务量较大的区县一般不少于3个,其他区县一般不少于2个。
另外,企业开办实行同一窗口进出。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发件等全部对外服务工作。对于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立即流转至后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并请申请人等候。审批完成后,由同一综合窗口一次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不符合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和办事程序,待申请人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
对于通过“一网通”平台提交的企业开办申请,后台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通过短信和“一网通”平台实时通知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前往指定的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实现网上申请和窗口领取无缝衔接。
推行分时办理服务 实行材料共享复用
方案还提出要推行分时办理服务。新开办企业因业务需要仅办理营业执照,间隔一段时间后需办理首次刻制印章、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就业社保登记的,原则上全部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各部门独立网上办事系统和线下窗口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在帮办引导服务方面,方案明确,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在企业开办综合窗口之外设置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配备不少于5套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安排业务熟、素质高、态度好的专职帮办人员做好引导辅助。
企业开办的发票申领环节也将进一步优化。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纳税人身份自动绑定、登记信息自动确认、票种自动核定,申领发票即时办理。申领发票审批通过后,税务部门应在1小时内准备好发票、完成税控设备发行。
在就业社保登记方面,方案提出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合并为就业社保登记,在“一网通”平台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共享由系统自动审核入库,人力社保部门自动办结就业社保登记,无需企业其他操作。
方案还要求,将企业开办各事项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切实减少申请材料。凡是企业设立登记时已收取并经认证的材料,后续开办流程中应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对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 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反馈
对于《重庆市企业开办“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12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市场监管局1311室(邮编40114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3712983。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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