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市长任组长

21.01.2020  11:10

今(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后简称“通知”)。

通知称,重庆将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

根据《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显示,今年,重庆市计划安排市级重大项目1136个,总投资2.6万亿元,分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产业、民生、区域协调发展五大领域。

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指出,重庆将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研究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大安排,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年度重大项目实施清单建议,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督查指导。

建立重大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按照统筹项目规划、统筹要素保障、统筹项目立项、统筹资金资源平衡、统筹组织实施、统筹调度督办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协调,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重大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制度,重点调度可研报告及之前的项目申报、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编制等工作;优化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平行作业,高效推进前期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做好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初步设计及以后的审批、组织建设等推进工作。

开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通知要求,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法人,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暂未确定项目法人的,前期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待项目法人确定后移交。

同时,项目法人是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通知还要求,落实项目法人与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双指挥长制”,积极对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通知指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建立“专班管、专人盯”的责任机制。

另外,涉及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重大项目建设的配合责任单位,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开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项目审批环节。

重大项目储备实行分级管理

通知指出,重大项目储备实行分级管理。重大项目储备要突出投资带动性、行业代表性和区域引领性。原则上,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城市建设和交通项目、1亿元以上的生态环保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以及社会效益明显的民生项目、技术要求高的创新类项目均纳入市级储备管理。其余项目由各区县储备管理。

另外,重庆将完善投资项目基础库。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托全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市投资项目基础库。通过项目统一代码、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等基础数据,实现项目法人、地理空间等数据与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等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重大项目从储备到建设的全过程数据链。

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储备项目的落地工作,推动储备项目尽快转化为在建项目。

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区县考核

通知要求,强化重大项目进度通报。市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市投资项目基础库,牵头建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信息报送机制,通过大数据手段实现项目场景智能化、可视化,动态掌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区县、项目法人及时填报并核查项目进度信息,对其信息真实性负责。审计部门将重大项目纳入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抽查范围。

重庆还将制定市级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每年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成绩优秀的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进展滞后、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同时,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将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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