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三十五期

13.11.2015  18:33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挥统筹指导职能

  

引导金融系统打好扶贫脱贫攻坚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坚持把金融扶贫作为信贷政策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挥人民银行信贷政策统筹指导职能,凝聚部门、金融机构多方合力,用活各种政策杠杆,不断深化扶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截至2015年9月,全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贷款余额为1956.72亿元,同比增长16.54%,贷款增速较全市人民币贷款平均增速高2.19个百分点。

  一、重引导,建立健全倾斜性金融扶贫政策支持体系

  (一)建立金融扶贫政策指导机制。近年来陆续下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项专项政策文件,发布《重庆市信贷投向指引》,将扶贫开发作为信贷倾斜类支持领域,明确政策导向。组织开展以贫困地区为主体的生态发展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考核金融机构在生态发展区的贷款网点、服务设施和投放情况,形成金融扶贫激励约束。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合理调配支农再贷款地区分布,2014年以来为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投放支农再贷款达17.05亿元,占同期全市支农再贷款累计发放额的73.87%。对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利率在正常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要求金融机构在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加点幅度最高不超过4个百分点,以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

  (三)定向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引导农行重庆分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今年农行达标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均位于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对达标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准备金率,增加可贷资金11.9亿元。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2014年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考核达标的村镇银行数量为11家,同比增加2家,且全部位于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区县中。对考核达标的村镇银行统一执行比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法人机构可贷资金0.27亿元,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二、推创新,深入探索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有效路径

  (一)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2014年以来,在武陵山、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选择黔江、云阳、巫溪三个区县作为金融扶贫示范区县,实施为期两年的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活动。今年已召开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交流会暨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推进会,组织10家市级主要金融机构分别与黔江区、云阳县、巫溪县签署《政银联动推动扶贫开发战略合作协议》,搭建起政银联动定向、精准扶贫合作机制。扶贫示范区建设开展以来,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 国家开发银行 发挥开发式金融带动作用,以市级平台和重大项目业主为载体,支持黔江区高速公路、电源点、道路改造、水利、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将金融扶贫工作与“五大功能区”建设、发展普惠金融相结合,依托地方产业布局,重点支持示范区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和家庭农场等领域,满足新型城镇化和新“三农”发展的信贷需求。

  (二)推动辖区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与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共同出台《关于探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向建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并联合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制度,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发放工作。目前农行、邮储银行和农商行已与相关区县扶贫部门联合推进, 邮储银行巫溪支行 拟采取“自然人保证担保+担保基金担保”模式,由县扶贫办提供担保基金,担保基金500万元,担保基金与担保贷款结余之间的最大比例为1:10,担保基金承担贷款本息50%的风险责任。

  

(三)加强“助农扶贫”工作推进力度。会同市农业部门,启动实施金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开展“千村千企万户”融资培育,支持新农村建设。截至今年9月,向“美丽乡村”示范村贷款余额23.64亿元,共支持农户1877个、家庭农场573家、专业合作社17个、企业137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将金融扶贫与服务“三农”相结合,由当地涉农金融机构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服务等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保姆式贴身服务,探索适合贫困地区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模式。

  三、聚要素,全面推动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有序流动

  

(一)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搭建融资项目对接平台,邀请交易商协会来渝宣传调研。建立与主承销商相衔接的发债企业培育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选贫困区县企业和特色效益农业等支柱产业加入储备库,引导主承销商为“入库”企业设计融资方案和选择融资工具,给予重点培育及跟踪辅导,提高“入库”企业发债成功率。2014年以来,万州、酉阳、开县、涪陵等区县企业成功融资117.6亿元。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推动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金融服务提升计划,组织辖区内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互助资金组织负责人到银行跟班学习,累计对785个贫困村1550名互助资金负责人提供会计核算、贷前调查、风险管理等金融知识培训,满意度达97.5%,相关经验得到人民银行郭庆平副行长肯定。

  四、强激励,大力构建财政金融协同扶贫工作推进机制

  (一)强化政策支持。2014年,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出台《关于加大渝东北渝东南生态发展区信贷投放的政策意见》,推出18条财政金融奖补措施,对以贫困区县为主的生态发展区发放贷款、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给予增量奖励、费用补贴等政策支持。2015年,前两批奖补资金1482万元已发放至金融机构的账户,极大调动了金融机构加强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二)畅通信贷流通。充分发挥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2014年来累计贴息金额1.63亿元,其中,18个扶贫重点县贴息占比为88.34%。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向贫困地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贷款,支持贫困地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2015年上半年,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同比增长13.48%,发放创业扶持贷款金额占全市的60.76%,较2014年同期提高7.44个百分点。如 农商行奉节支行 不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针对农村青年创业特点与当地团委合作开发了“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帮助农村青年尽快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

  五、优服务,不断促进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一)增加贫困区县机构网点建设。通过组织金融机构实地考察、开展银政对接、对金融机构设置网点进入综合服务体系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便利度。如 农业银行 在网点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和惠农通信息机布放力度,确保金融扶贫资源投入稳健增长。

  (二)夯实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制度引领、人民银行牵头推动、各方积极参与,信用民风同步改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规范农户信用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电子化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系统。

  (三)强化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银行卡助农存取款试点,依托银联跨行转接清算平台开通跨行助农取款服务,开展农村手机支付试点,大幅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实施优惠便农措施,乡镇地区、农资行业刷卡费率均为西部最低水平。推行同城汇划业务限价机制,依托特色惠民支付平台,下调同城汇划业务收费标准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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