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五十一期

23.10.2017  20:44

  

重庆石柱:打好政策“补丁”促高质量稳定脱贫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全市深化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为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石柱县围绕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国务院脱贫攻坚督查以及脱贫攻坚“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充分借鉴贵州省威宁县石门乡、铜仁市江口县,江西省井冈山省茅坪乡和市内巫溪县、秀山县、城口县等先进经验做法,在原有“1+6+15”系列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责任落实、产业扶持、环境改善、到人到户等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措施,打好政策“补丁”,纵深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促进长效稳定脱贫。

  一、打好责任落实政策“补丁”,凝聚深化脱贫攻坚合力

  一是强化统筹领导责任。建立“1+15+33”责任体系,强化各级攻坚职责。即:“1”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负责制,牵头抓总;“15”是成立产业扶贫、交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综合保障等15个指挥部,由分管县领导分别任指挥长;“33”是33个攻坚小组,由乡镇(街道)党委“一把手”直管扶贫。落实县长整合资金责任制,拟筹资22亿元以上,实施一批扶贫领域重大项目,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联系帮扶责任。及时调整县领导和县级部门帮扶乡镇(街道)名单,由31位县领导、104个县级单位对33个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包干帮扶。印发深度贫困村定点包干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相关县领导对15个深度贫困村实行“定点包干”,做到“不脱贫不脱责”。调整优化85个贫困村驻村队员,强化145个非贫困村驻村工作,贫困村、非贫困村驻村工作均实行“三在村”。投入县级财政资金894万元,根据每村贫困人口多少,为230个行政村(涉农社区)配备3-5万元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

  三是强化三级干部责任。出台《石柱县三级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县“四大家”领导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常态化督导,每年开展不少于60天脱贫攻坚专项调研;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到联系乡镇(街道)开展常态化指导不少于3次,组织干部职工全年为联系村办实事至少6件;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带领干部完成年初预定的攻坚任务;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好村规划、户办法;帮扶干部每月用心、用情开展入户走访2次以上,并实行“双向承诺”。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责任。制定脱贫攻坚季度评价办法,对全体市管领导、县级重点部门、联系帮扶部门、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实行每季度一次综合评价;对市管领导与分管的县级部门、联系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与帮扶的乡镇(街道)实行捆绑考核评价。季度评价结果与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目标绩效考核奖挂钩,与班子年度考核、单位平时考核“好”等次比例挂钩。季度考评排名靠前3位的单位发流动红旗,排名后2位的发流动黄旗。

  二、打好基础建设政策“补丁”,全面提升区域发展能力

  一是解决住房不安稳问题。先后两次对全县农户住房情况彻底排查,县级整合涉农资金2849.6万元,新纳入搬迁对象3999人,分两批实施,全面解决建档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就地“农转非”群众及漏评、错退对象住房不安全问题,实现今年底全部搬迁入住,做到“应搬尽搬”。对贫困户唯一住房达到C、D级的危旧房,通过结构加固、更换构件、整治修缮等方式排危改造,实现应改尽改,做到“顶上不漏雨、主体要牢固、四壁不透风”。

  二是解决农村环境差问题。制定《石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以贫困户为重点,大力开展“四改四整治”行动,即改厕、改厨、改地坪、改风貌,整治断墙残壁、整治柴堆粪堆、整治乱搭乱建、整治生活污水,做到村整洁、户干净。明年底,实现贫困户、低保户、旅游干线沿线100米范围内农户环境整治率达100%;2020年,完成所有农户环境综合整治。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建成“星级村庄”10个、“星级院落”30个,评选“星级农户”3000户。

  三是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将农村通畅公路补助标准提高到45万元/公里。加大对受益人口多、产业带动大的通组道路及断头公路的建设力度。在年初预安排基础上,新增非贫困村公路项目456公里,力争实现撤并村、自然村通畅率分别达100%、75%。开通农村客运线路15条,实现符合通行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100%。今年建人行便道1072公里,实现相对集中居住20户以上院落100%通人行便道;2018年建散居人行便道1829公里,实现贫困户户户通人行便道;2020年实现所有农户通人行便道。

  四是解决群众饮水难问题。拟融资1.56亿元,对已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350个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整治,新建49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巩固提升29个乡镇126个村8063户2.94万人饮水工程项目质量,整治山坪塘624口;每年筹资300万元,对农村饮水协会实行“以奖代补”,加强设施管护。2018年6月前,实现所有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五是解决用电和通讯难问题。快速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大幅提升供电可靠性和质量,所有行政村均通动力电。依托“智慧石柱·光网石柱”,新建4G基站790个,铺设光缆线路2400千米,积极推进网络向撤并村、自然村和人口聚居区延伸,农村2G、4G信号网络覆盖率达到99%、98%以上,30户以上人口聚居区具备光纤网络接入能力。

  三、打好产业扶持政策“补丁”,不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一是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围绕“突出当前、兼顾长远”要求,每个村培育引进1—3个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2—3个家庭农场,因地制宜发展有机蔬菜、优质粮油、中蜂、生猪、出口蕨菜为主的短平快项目,以特色经果、冷水渔业、出口桔梗为主的中期项目,以优质中药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主的长期项目。深化4种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推广订单帮扶模式,探索发展“股份合作、资产租赁、园区+”等新模式。

  二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有突破、四年上台阶”的要求,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资金投入型”“生产服务型”“生活服务型”“劳务服务型”等集体经济,2018年实现85个贫困村有经营性经济收入,2019年实现242个村(社区)均有经营性经济收入,2020年底,实现全县24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是大力实施电商扶贫。实施“远山结亲”电商扶贫模式,每个贫困村开设1个以上农产品网店,培育50个以上贫困村农品网销品牌,基本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有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有农产品网店、网销品牌,农户能通过电子商务购买生产生活资料、销售自产产品。至少带动2000个以上贫困户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农产品及旅游文化产品,实现网销额5000万元以上。

  四是强化产业融资扶贫。创新推动小额信贷扶贫,以县农行、县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等5家银行为主办行,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签订《四方协议》,贫困户按年享受分红。力争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5000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2.5亿元以上。

  四、打好精准到户政策“补丁”,切实增强群众内生动力

  一是转移就业脱贫。将55—65岁(男性60—65岁)高龄人员纳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范畴,按1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单位补助。鼓励县内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贫困户稳定就业一年以上,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用工企业,将全额补助贫困户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标准优先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县内企业进行岗位补贴。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市内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二是教育资助脱贫。对县城内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县内就读普通高中的困难群众子女免住宿费。对县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在享受市级以上政策基础上,差缺费用由县财政兜底资助,每生每期补助50-800元。在高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一学年整合县级部门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第二学年起,县财政资助3000元/人,直至大学专(本)科毕业。

  三是医疗救助脱贫。筹资2000万元,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加大对大病、慢性病患者扶持力度。减轻贫困患者自付费用负担,贫困户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单次发生医疗费用(含住院、大病慢性病门诊)经相关途径报销救助后,医保目录内、医保目录外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照80%、40%的比例予以救助;如遇重、特大疾病,通过一事一议予以再救助。落实县域内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行“一站式”结算机制。

  四是生态保护脱贫。创建生态保护公益岗位,选聘533名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落实全县191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积极盘活林地、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森林经营者在保障林地、森林等资源环境不被破坏、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可按不超过经营面积的1%修建林业配套设施,最多不超过50亩。

  五是保障兜底脱贫。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进行有效衔接,对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它措施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统筹使用低保、民政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由县财政集中划拨500万元,用于各乡镇(街道)按临时救助办法开展“急难”救助。进一步加大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残疾人、孤儿等特困群众的关爱力度。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