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六十一期
重庆市充分释放国土资源扶贫政策效能
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贫困区县、深度贫困乡镇和贫困村扶贫开发用地保障,用好用活用足国土资源政策,重庆市通过分类保障扶贫开发用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倾斜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强化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等举措,推进深度贫困区县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
一、根据需求,优先保障扶贫发展用地。 一是分类保障扶贫开发用地。 贫困区县可直接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按照增减挂钩政策保障的项目用地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每个深度贫困乡镇另行安排200亩扶贫用地计划指标;交通、水利等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按应保尽保原则,单独保障用地。 二是完善贫困村规划编制。 力争年底前完成18个深度贫困乡镇174个村(居)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规划弹性与灵活性。简化规划成果,与调整完善成果同步审批,对急需用地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点对点局部调整(修改)乡级规划。
二、搭建平台,健全贫困区县不动产登记体系。 一是建立确权登记台账。 借鉴贵州塘约经验,对农村土地、林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房屋、小型水利、集体财产等产权进行备案登记、确权颁证、评估认定。以确权登记档案、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影像数据等资料为基础,做实深度贫困乡镇不动产确权登记实地摸排。 二是推进确权登记发证。 按照确权登记职责分工和“应发尽发”工作原则,结合已建立的确权登记详细台账,分类完善登记成果。以影像资料为基础,采取打点注记并关联登记属性数据的方式,建立脱贫攻坚确权登记数据库。 三是完善确权登记政策。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对确权登记面临的新情况、新需求及时收集整理,针对不同权利类型分别研究完善确权登记政策,适时开展专题培训和督促指导。
三、盘活资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稳妥处理 “ 阴阳房 ” 。 开展农村居民住房建新未拆旧“阴阳房”摸底调查,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一户多宅”情况,并进行分类处置。对18个深度贫困乡镇原房屋属于D级危房的,计划在2017年底前完成拆除复垦。 二是发挥地票和农村产权交易扶贫优势。 对建卡贫困户、深度贫困乡镇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全部纳入优先备案、优先实施、优先交易、优先直拨“四个优先”范围,优先进行复垦和地票交易。引导贫困地区积极稳妥开展承包地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有序交易及发展农村房屋租赁等经营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农户以地入股、以房联营发展巴渝民宿旅游产业,实现稳定增收。 三是倾斜实施农村土地整治。 加大力度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助推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区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市级优先收购、优先支持市场化交易。市级投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预算审查、结算审计等权限下放至区县。
四、防止隐患,加强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对18个深度贫困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全覆盖。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施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专业监测。群测群防员优先考虑建卡贫困户,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支持18个深度贫困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申报地质公园。 深度贫困地区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可不受申报单位命名年限的限制。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矿产公园,不受申报名额限制。目前,云阳龙缸国家地质公园(扩园)、石柱七曜国家地质公园已报审国土资源部专家组评审。
五、促农增收,服务贫困地区矿产资源开发。 一是加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力度。 优化地质矿产勘查布局,市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向贫困区县倾斜。大力推进城口县、秀山县锰矿整装勘查,着力实施黔江区水田坝铝土矿详查和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巫溪县、巫山县等饰面石材调查评价等一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服务地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地方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二是有序投放贫困地区采矿权。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设置区规划,有序投放贫困地区采矿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有关材料整理)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