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六十三期
重庆市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
实现产业联动利益联结干群联心
近年来,重庆市立足直辖市情和脱贫攻坚实际,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以特色扶贫产业为载体,以资产收益扶贫为抓手,以农村“三变”改革为动力,通过“产业联动”强化“利益联结”,通过“利益联结”促进“干群联心”,收到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集体经济迅速发展、乡村活力明显提振的良好效果。
一、创新利益联结模式,增强贫困人口的改革获得感
(一)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模式。根据贫困村的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通过资源有效利用、资产量化入股、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发展混合经营、地票收益分成、林权权益让渡、实施光伏扶贫、发展互助资金等方式,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将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采取集体资产量化确权、财政资金量化入股等方式,赋予贫困户股权权益,实行收益保底、按股分红,通过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发展。如:巫溪县谭家村组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贫困户以承包地等资源入股,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50万元量化为贫困户股金,贫困户通过股权收益分红户均增收2500元。涪陵区白果村将闲置的招待所、小学校舍等作为可经营性资产,核定资产总额358万元,认定1708名村民为股东,配股64627股,组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实现纯收益14万余元,70%用于股东分红,3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龙头企业产业覆盖模式。在贫困村全面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龙头企业负责品牌打造、市场销售、保底收购,合作社或基地负责生产组织、技术指导,贫困户直接参与生产、就近务工,财政扶贫资金通过股权投入、企业信贷贴息、启动资金直补到户等方式,将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紧密捆绑在一起,形成财政资金跟着贫困人口走、贫困人口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龙头企业走的带动模式。如:奉节县“乡坛子”食品公司在10个贫困乡镇建立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带动3000户农户参与食用菌、蔬菜种植及初加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00万元新建大棚28个,免费提供给贫困户使用,每户每年增收2.4万元。
(三)固定资产投资共享模式。利用贫困地区光电、水利、生态等资源优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发展扶贫电站、光伏产业、渔业养殖等,所得收益按一定比例提取后,用于贫困户分成。如:巫溪县投入财政资金2200万元,引导社会投资1.4亿元,新建大河水电扶贫电站,财政投资全部折股量化到当地991户贫困户,每户年收益达1330元;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750万元,在125个贫困村分别建设1座35KW“集体光伏”电站,村集体年均创收4万元,从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本村深度贫困户兜底保障;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9万元,在土城镇、峰灵镇修建流水养鱼池作为集体资产,出租给当地养殖大户,每年获得租金6.5万元,贫困户优先参与务工并按6%获得固定分红。
(四)小额信贷资金收益模式。放大财政扶贫资金,因户分类施策,让贫困户搭上金融精准扶贫“顺风车”。对有一定发展能力和还款能力的贫困户,全覆盖优先提供信贷支持,帮助其直接发展产业;对发展能力较弱、市场意识不强的贫困户,采取“专业合作社+信贷资金+贫困户”的模式支持其“抱团”发展。如:酉阳县吴家村34户贫困户采取抱团借款、联合借款、先借后贷等方式,在专业合作社的带领下参与产业发展,在家贫困户借款率达81%,发展油茶基地3000余亩,山羊、肉牛养殖户28户,实现贫困户自主创业全覆盖。巫溪县将国家水利部定点帮扶的500万元资金,作为贫困户股金入股到25个运行良好的村级资金互助社,以“产业帮扶+入会分红”模式,带动辖区260户贫困户每年固定分红950元。
二、完善产业联动机制,强化产业扶贫的融合带动力
(一)完善要素进入机制。一是激活土地资源。探索将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土地租赁、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既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难题,又让贫困户坐享土地红利。二是盘活集体资产。于2014年起率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把“死资源”变成“活资产”,并以股权证的形式固化村民收益分配权益。如:奉节县三沱村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523.67万元,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使2827名农民变股民,享受34098份股份分红收益。三是用活财政资金。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在34个区县全面推行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每个区县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连续实施5年。截止2017年6月底,全市实施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661个,持股贫困户1.4万户,持股金额2.22亿元,分红1876万元。
(二)完善产业服务机制。通过财政资金购买企业服务、添置设施设备、支持组建服务队等方式,组建了榨菜、山羊、生态渔、晚熟柑橘等扶贫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各类产业科技专家组80个,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如:奉节县三沱村成立脐橙专业服务队,利用财政资金购置新型农用设备,提供技术统标、农资统供、水肥统灌、病虫统防、果实统摘等专业化服务,服务范围已拓展到周边区县和乡镇,年收入60万元以上,既通过服务创收壮大了集体经济,又为脐橙产业发展提供了实用技术服务。
(三)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一是兼顾三方利益。在股权化改革试点中,农业企业、农户、村集体组织根据情况按“541”、“631”等比例持股,其中持股贫困户为一般农户的1.5倍,每年按持股金额5-10%分红。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股权化改革的,按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量化到贫困户,除享受保底分红外,项目存续期间内,优先吸纳就业,优先收购农副产品。二是实行动态管理。贫困户只享有股份收益权,按照长期持有、定向调整的原则,对已死亡或稳定脱贫的贫困户股份,由村集体收回后重新分配到新致贫户或者留作集体收益,形成资产良性循环。三是体现差异分配。资产收益分配重点向失能弱能贫困户倾斜,实现深度贫困户低保兜底、资产收益兜底的“双兜底”保障。
(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项目优选。设置参与股权化改革试点门槛,遴选当期生产经营好、后续发展潜力大、能够“吹糠见米”产生现金流的产业项目,优选有信誉、有实力、有情怀的经营主体,农业企业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二是履约保障。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形成固定资产和购买生产资料,同时建立履约保证金、分红预存、固定资产质押等制度,最大限度控制项目风险。三是保险跟进。引导经营主体购买农产品收入保险,锁定价格和产量,化解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创新推出产业精准扶贫商业保险,针对有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实行“两固定一自助”参保模式(固定保费,固定保险金额,贫困户“自助式”投保),让贫困户发展产业无后顾之忧。四是负面退出。企业(合作社)履约尽责不到位的,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外,列入不诚信黑名单,不得进入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不得申报以后年度农业补助。
三、践行干群联心宗旨,提升农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实现了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在我市164.7万贫困人口中,51%的文化程度为小学和文盲半文盲,34%的因病因残缺劳力,25%的缺资金缺技术。这部分失能弱能贫困人口,基本生产要素缺失,无法参与产业项目,不能分享发展红利。通过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和资产收益扶贫,贫困户特别是深度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收租金、配资入股分红利、就近务工赚工资,形成了持续稳定增收来源。截止2016年底,全市已有154.9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其中65万贫困人口通过特色产业、乡村旅游、资产收益等实现稳定脱贫增收。2016年18个贫困区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954元,增长14%,比全市平均幅度高4.1个百分点。
(二)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匹配一定财政资金引导,强化对贫困群众经济衔接,有效推动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进了产业与群众共建、成果与群众共享,唤醒了沉睡的资源,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提升了基层组织凝聚力。奉节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9120万元,对全县376个村分别安排20-150万元不等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采取资本运作、乡村旅游、资产经营、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等模式,每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750万元以上。
(三)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通过财政扶贫资金改补为贷、改补为借、改补为股,变财政资金为银行贷款,变无偿补助为有偿资助,变现金补助为股权激励,贫困群众不再被动参与,而是深度融入,不再过多依赖政府,而是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发展,不仅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更在于建立了贫困户直接、长期、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真正成为脱贫攻坚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丰富了贫困乡村治理手段。由于一些地方慰问性、救济式扶贫多,现金补助、实物资助多,致使未享受到政策的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心理落差大,易引发群众相互攀比。以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为牵引,通过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支持保护制度等农村各项改革统筹推进,促进了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实现了区域内政策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兼顾了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重点对象与一般农户的关系,减少了社会矛盾和道德风险,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资金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