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十三期
重庆市着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稳中求进深化脱贫攻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重庆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实施,落实政策保障,搭建数据平台,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逗硬考核监督,切实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中央统筹、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市级负总体责任、区县负主体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逐级签订责任书。坚持市、区县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围绕《重庆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实行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制,分别牵头制定子方案,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每年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区县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统筹、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适时组织开展观摩、比武、会战等攻坚活动,形成比学赶超攻坚氛围。
二是健全政策保障体系,落实政策倾斜。健全财政支持政策,确保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向贫困区县倾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贫困程度深的区县倾斜。加快推进贫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探索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研究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落实脱贫攻坚土地支持政策。适时完善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到户到人政策。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完善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
三是健全精准管理体系,搭建数据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搭建全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基本信息动态化、数字化、常态化精准管理。强化数据成果运用,依托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扶贫部门数据与行业部门信息互通。健全完善贫困动态监测机制,对致贫趋势进行预警和提前干预。完善精准识别程序和标准,深入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活动,定期开展“地毯式”普查,适时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研究解决就地“农转非”贫困识别和帮扶问题,统筹抓好“临界非贫困村”“临界非贫困户”扶贫工作,探索开展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识别帮扶工作。建立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开展贫困区县扶贫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试点。建立脱贫退出正向激励机制,鼓励贫困人口主动脱贫。转变扶贫方式,除低保兜底发放现金外,其他扶贫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原则上不采取直接发放钱物的方式进行。
四是健全干部人才体系,提升攻坚能力。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区县党政正职保持相对稳定,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就地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可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在状态的将加大问责力度。深化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配强乡镇党政正职,选优乡镇扶贫专干,降低深度贫困县和乡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门槛。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到2020年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同时实行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项目捆绑、资金捆绑、责任捆绑,把第一书记所驻村作为派出单位帮扶点。深化回引本土人才工作,培养一批有能力、有热情、有志于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贫困村市级科技特派员全覆盖。组织开展贫困区县领导干部、驻村干部、乡村扶贫干部轮训,提高精准扶贫工作能力。
五是健全考核监督体系,提高脱贫质量。完善对区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建立问责激励双重机制,坚持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干部及时调整,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对区县和市级扶贫集团捆绑使用。健全区县自查、市级检查、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四位一体”贫困退出机制,严格退出标准和程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取消不必要的考核检查,减少基层填表报数,区县未经市里批准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完善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督查监督体系。强化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行动,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加大通报曝光和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杜绝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