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四十三期

14.07.2016  15:40

  

 

重庆市巫溪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把关护航”精准扶贫

  

 

 

  

                  巫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为坚决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该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学习领会、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扶贫领域“下重手”,对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扶贫资金的,对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的,对利用扶贫资金、政策“垒大户”、“造盆景”,搞“政绩工程”的,对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的,实施“零容忍”问责。

  

  • 抓“责”促“为”,挑起“两手硬”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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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把“两个责任”扛稳抓牢。 该县始终坚持扶贫攻坚政治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密结合,下发《关于在精准扶贫中严肃纪律的意见》,建立县、乡、村“三级联防联动”的精准扶贫监督职能机制;县委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廉洁推进扶贫工作责任书》392份,村(社区)向乡镇、乡镇向县委递交《扶贫项目廉政承诺书》180份;组织专项检查3次,约谈领导干部335人次;36名一把手做客“廉洁扶贫访谈”,按期解决承诺的53个突出问题,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5人次。 二是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在县电视台、门户网等县级主要媒体公开扶贫政策法规、项目资金计划等信息2739条;乡镇、村(社区)通过公开栏、院坝会、“村村响”喇叭等形式公开扶贫政策、项目计划、资金用途、补助标准和对象以及其他信息8457条;要求各级将5.85亿元扶贫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实施单位等情况报上一级纪检机关备案,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 三是将“制度笼子”织密扎紧。 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的重要保障,查找扶贫领域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17个,结合查处的典型违纪问题,制定县级财政扶贫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清单25项,出台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操作流程等7个管理办法,把加强监督贯穿于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以及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的全过程。约谈执行制度不力的领导干部3人,让制度“带电”,提高执行力。

      

  • 抓“常”促“纠”,沥干“不精准”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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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 该县全面开展“五督查一问责”专项行动,重点对扶贫领域失责不为、弄虚作假、违规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问责曝光一批。自活动开展以来,摸排问题线索96条,责令乡镇纠正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贫困户37户,督促乡镇解决扶贫资金使用、项目质量等突出问题73个。 二是启动县委巡察。 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将扶贫工作作为巡察工作重中之重,紧扣“六项纪律”,采取“1巡1”“1托2”“1托3”等方式,全面对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巡察,着力发现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问题线索。 三是延伸监督触角。 在充分发挥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19名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巡视员、15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职能的同时,在150个贫困村配备义务监督员513人,试行在30个贫困村中聘请村级纪律监督特派员制度,对87件重要信访问题直通该县纪委书记,推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69个。

      

  • 抓“惩”促“治”,严明“真扶贫”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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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纪律规矩“挺”在前。 去年以来,该县查处了一批发生在扶贫系统领域的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私吞扶贫资金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在扶贫领域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二是咬耳扯袖“抓”在手。 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学思践悟“四种形态”的基础和关键来抓,对利用扶贫项目谋利、优亲厚友的7名领导干部予以函询谈话;派出专人实地指导45个乡镇和涉农部门的民主生活会,将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掌握的、适合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7个问题,提前向相关班子及领导干部印发《民主生活会问题提示单》,并进行重点监督;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6人,澄清反映失实的问题13件,切实做到管到位、严到份。 三是廉洁扶贫“刻”在心。 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件,先后3次点名通报16起案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审理谈话教育28人、跟踪回访教育21人,开展上门审理2件,教育138人次;结合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成立3个“廉政课堂进基层”宣讲团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75场次6637人次,在贫困村巡播廉政电教片93场,发送“清风廉语”短信5万条,推送“清风宁河”微信62期,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