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提前两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07.08.2020  12:14

2020年7月31日,伴随着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重庆市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任务,对标国家要求,提前两个月实现了“全覆盖”,与陕西、湖南等五省总体进度并列全国第一,标志着重庆市在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方面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5781张,完成登记45398家。

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污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排放污染物的“通行证”。

排污许可的目标是建立环境管理“用证”,监督执法“查证”,企业运行“依证”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年初,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同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总体推动。

全市一共梳理入库企业清单78929条,核发排污许可证5781张,占7.3%;登记45398家,占57.5%;核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83张,占0.6%。其他主要为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非固定污染源、无实体企业、永久关闭企业等情形。

7月31日,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完成,标志着重庆市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对标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提前两个月完成登记核发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重庆将在用证和管证等方面积极探索,巩固排污许可制度在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打牢基础,助力我市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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