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提反馈意见!重庆教委明确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需满足这些要求

27.11.2020  23:03

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标、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不得借用“名师”进行招生宣传……11月26日,重庆市教委在官网公布了《重庆市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需满足这些要求,12月3日前,市民可提出反馈意见。

实施细则》明确,在重庆市取得ICP备案,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部或部分线上方式)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均要备案审查。

实施细则》提出,校外线上培训的课程设置要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线上培训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师资方面,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此外,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或培训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性承诺。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重庆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及培训平台等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对拟通过审查登记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分批进行公示。未备案或审核未通过的新成立的线上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业务。在管理服务平台上,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

实施细则》提出,我市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行动态监管机制。重庆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白名单中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监测,组织专家对内容和师资等进行抽查,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