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评论 | 每逢佳节倍思“清”
又到中秋佳节,最美的事莫过于与家人团圆,共赏明月清辉。当此之时,也要防止一些党员干部蠢蠢欲动,借着“人情世故”的外衣,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行攀附贿赂之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节日防腐的意识,慎微慎独。
常言道: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对党员干部而言,节点亦是“考点”。尤其是传统节假日,往往是腐败行为的高发期。有些人打着送土特产等旗号送礼,掩饰说不值几个钱,党员干部一旦松了口子、心安理得收下,这些节点上的打点就会成为惯例、常态,并且会从点到面愈演愈烈,从“不值钱”的土特产到名贵烟酒,从小额购物卡到大额现金……党员干部一旦抵挡不住诱惑,分不清楚界限,就会越陷越深,“小意思”变成大祸患,最后悔之晚矣。
节点是送礼高发期,也是拒腐防变关键期。各地纪检监察部门纷纷发布廉洁过节警示,曝光违反“四风”典型案例,就是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逢佳节倍思“清”,始终严于律己,警惕节日廉洁风险。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腐败分子,很多就是在节日吃喝收礼中丧失党性原则,突破纪律底线。前车之鉴,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主动拒绝收送礼物,并多给下级“敲边鼓”;同事之间也要互相提醒,注意规避节日陷阱;党员干部的家人也应多一些警惕,少一些应酬。
防止过节变“过劫”,需要每一位党员干部拧紧纪律弦。笔者一个朋友吐槽说,过中秋时家里“饼满为患”,有的是被人直接寄到家中,有的是寄到单位,有的连谁送的都不知道,根本无法拒绝。因为月饼太多,吃不了又怕浪费,于是自己也加入“送礼大军”。这种看似礼尚往来,但说白了,就是讨好于人、以礼开路。
反腐警钟长鸣。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被节礼所惑、不为人情所累,切实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评论员 黄亚
原标题:每逢佳节倍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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