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果园港新增启运港退税功能

31.01.2018  14:42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出口企业从重庆果园港口岸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南京市龙潭港、武汉市阳逻港、苏州市太仓港加装货物,自上海市外高桥港区、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口岸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