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跨域立案第一案成功办理
10月10日,远在四川的李律师手机响起,发来的是一条短信。他将短信出示给当地法院工作人员看,里面有一个链接,点开链接可以看到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和送达回证。
▲短信显示
这条短信来自158公里之外,发送方正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他们当时正在办理的,是重庆市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李律师是四川省大竹县某建设公司的代理人。该建筑公司与重庆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施工产生纠纷,遂选择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相关规定,重庆市一中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原告本来应该从158公里之外的四川大竹县赶到重庆市一中法院进行立案。
然而,跨域立案系统的出现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有了这个系统,他们得以在就近的四川大竹县人民法院立案,不用再长途奔波,免了这趟往返316公里的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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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立案操作系统
跨域立案: 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异地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任何一个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而不受地域、审级的限制。
▲协作法院现场
协作法院: 当事人就近选择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即为协作法院。协作法院主要协助管辖法院办理登记立案工作,提供接收、转送起诉材料、送达立案法律文书等工作。
跨域立案操作流程
1、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到就近的法院申请立案
2、就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是否齐全
3、材料齐全的按照管辖规定将材料通过移动微法院推送至管辖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
4、管辖法院审查协作法院推送的案件材料
5、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制作《告知书》通过信息系统发送至协作法院由协作法院送交当事人
6、管辖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或将相关文书发送给协作法院由协作法院协助送达
7、协作法院将当事人的诉讼材料通过法院专递寄送管辖法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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