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为重庆“点赞”:二案例上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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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生态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维系人类生存发展的必需品。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的通知》(第一批)(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重庆市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案例等11种典型做法。
其中,重庆市有两个案例上榜。
重庆市通过设置森林覆盖率这一约束性考核指标,明确各方权责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形成了森林覆盖率达标地区和不达标地区之间的交易需求,搭建了生态产品直接交易的平台,打通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此外,重庆市以地票制度为核心,将地票的复垦类型从单一的耕地,拓宽到林地、草地等类型,拓展了地票的生态功能,建立了市场化的“退建还耕还林还草”机制,减少了低效的建设占用,增加了生态空间和生态产品,实现了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生态修复、增加生态产品、促进价值实现等多重效益。
《通知》指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就是将生态产品所蕴含的内在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过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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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1
重庆市拓展地票生态功能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重庆市积极拓展“地票”生态功能,涵盖宅基地复垦、矿山生态修复等,将更多的资源和资本引导到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上。
为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进一步完善地票制度,2018年重庆市印发了《关于拓展地票生态功能 促进生态修复的意见》,将地票制度中的复垦类型从单一的耕地,拓展为耕地、林地、草地等类型,将更多的资源和资本引导到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上,地票制度实现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生态产品供给等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导向。
净收益的15%划归村集体所有
去年10月,重庆市首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渝北区曹家山煤矿土地复垦项目完成指标交易,交易价款277万余元。这是重庆市继“地票”制度允许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宜林地进行指标交易后,拓展“地票”生态功能的一个缩影。
曹家山煤矿于2014年政策性关闭,2017年11月实施复垦治理,2018年5月完成市级验收并取得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项目总规模21.16亩,减少建设用地13.83亩,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完成后新增耕地11.26亩。
2019年,为进一步推动矿山生态修复,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垦指标交易办法,明确符合复垦条件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经生态修复后形成的减少建设用地指标,可作为“地票”进行交易。
按照这一规定,曹家山煤矿复垦交易后扣除成本,将净收益的15%划归村集体所有,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收益由财政统筹,优先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和解决矿山历史遗留问题。矿山复垦成林地的项目,5年后还可形成“林票”进行二次交易。
地票交易复垦耕种农户都有收益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农民石本均一家,过去居住在石朝门村的破旧木屋里,一到雨季总会面临“屋外下大雨,屋内滴小雨”的尴尬,出门交通也极不方便。
宅基地进行复垦后,石本均一家获得13万元“地票”收益,加上易地扶贫搬迁的3.8万元购房补助,自己只添了2万元,便在集中居民点购置了新房,成功“以旧换新”。
老房子拆掉复垦后,石本均家也住上了楼房。二层用来居住,一层用来经营做点小生意,让家里多了笔收入。
石本均一家的生活变迁,只是重庆市以“地票”制度统筹城乡发展,给山城农民带来实惠的诸多案例之一。重庆市“地票”交易始终坚持“收益归农”的原则,交易价款扣除成本后的净收益,由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85∶15的比例进行分配。
重庆市农民户均宅基地约为0.7亩,复垦宅基地的农户在“地票”交易中能一次性获得10万元左右的净收益;宅基地复垦后形成的耕地,使用权不变,仍由原农户继续耕种,每年有几百元到上千元的经营收入。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重庆市通过完善“地票”制度,对建卡贫困户、深度贫困地区实行“优先备案、优先复垦、优先交易、优先拨款”政策,为脱贫攻坚注入了动力,帮助贫困户增加财产性收入、改善居住条件,成功脱掉了贫困帽子。
全市贫困地区地票实行收益430.48亿元
《通知》推介了重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比如该案例提高了“三农”财产性收入。地票制度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城乡融合发展、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9年底,重庆市约有760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了地票交易,累计获得集体地票收益150余亿元,农户获得地票收益约330亿元;全市累计交易贫困区县地票21.98万亩,实现收益430.48亿元,占同期全市地票交易量的72.4%;累计有13.63万个进城落户居民家庭选择以地票方式变现财产权,实现了“地随人走、带着财产进城”。
据统计,2018年以来,重庆市已使用的集体“地票”资金中,约80%用于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各个村集体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产业发展方向,有力促进了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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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2
重庆市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案例
去年3月,江北区政府与酉阳县政府签订了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协议。这是为提高森林覆盖率,重庆签订的首单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交易森林面积指标7.5万亩,成交金额1.875亿元。
重庆市2018年印发了《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从45.4%提升到55%,2018-2020年计划完成营造林1700万亩。
同时,考虑到各区县自然条件不同、发展定位各异、部分区县国土绿化空间有限等实际,印发了《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 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对完成森林覆盖率目标确有困难的地区,允许其购买森林面积指标,用于本地区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的计算,让保护生态的地区得补偿、不吃亏,探索建立了基于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了区域间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森林覆盖率目标分三类
在《通知》推荐的具体做法中,重庆市将全市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目标值作为每个区县的统一考核目标,促使各区县政府由被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转变为主动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切实履行提高森林覆盖率的主体责任。
同时,根据全市的自然条件和主体功能定位,将38个区县到2022年底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划分为三类:产粮大县或菜油主产区(不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9个区县森林覆盖率目标值不低于50%;既是产粮大县又是菜油主产区(不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6个区县目标值不低于45%;其余23个区县的目标值不低于55%。
此外,构建基于森林覆盖率指标的交易平台,对达到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确有实际困难的区县,允许其在重庆市域内向森林覆盖率已超过目标值的区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计入本区县森林覆盖率;但出售方扣除出售的森林面积后,其森林覆盖率不得低于60%。
打通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从成效上看,重庆市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过程中,主要的生态产品是森林资源及其提供的水源涵养、固碳释氧、净化空气等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通过设置森林覆盖率这一约束性指标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形成了森林覆盖率达标地区和不达标地区之间的交易需求,并建立了完整的市场交易循环和清晰的各方权责。
2019年3月,位于重庆市主城区、绿化空间有限的江北区,为实现森林覆盖率55%的目标,与渝东南的国家级贫困县酉阳县签订了全国首个“森林覆盖率交易协议”,江北区向酉阳县购买7.5万亩森林面积指标,交易金额1.875亿元,按照3:3:4的比例分三年向酉阳县支付指标购买资金,专项用于酉阳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2019年11月,渝东北贫困县城口县与主城区九龙坡区也签订了交易协议,完成了1.5万亩森林面积指标的交易,交易金额3750万元。
2019年12月,重庆市南岸区、经开区管委会共同向巫溪县购买1万亩森林面积指标,交易金额2500万元。同时,重庆市渝中区与巫溪县等,陆续进行了购买森林面积指标的协商,积极促进生态保护成本共担、生态效益共享,打通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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