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物业服务、小区停车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07.01.2015  13:31

  6日,南岸一小区物业费调整,物管公司和业主代表意见不同,双方碰头商议谈判。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 摄

  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和小区停车服务价格也位列其中。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物管是否能对价格说涨就涨,而普通市民是否无法掌握话语权,只能默默接受价格噌噌涨的窘迫现实?重庆晨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并请专家对市场调节价的施行做了详细解读。

  重庆晨报记者 黎胜斌 报道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文,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最受市民关注。

  另据《重庆日报》报道,去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取消了政府定价管理形式,仅对按照《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住宅以及配套停车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各类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办法将于3月15日执行。也就是说,价格放开之后,以后物业费怎么收,收多少,则将由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

   收费低物业公司喊亏本

  在外界看来,价格放开会引起相关收费的普遍上涨。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洪斌说,价格放开之前,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有限价,也就是说,不得超过这个价格。价格放开之后,就相当于取消了这个指导价,由业委会与物管公司协商价格,价格可能超过之前的限价,也可能低于之前的价格。

  江北区一小区物管的负责人称,物业公司亏损严重,去年就亏损了31万元,这几年来累计亏损已达到110万元。

   收多少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关于放开价格后的讨论在一些业主群里已经炸开了锅。多位不同小区的业主称,在业委会讨论通过的前提下,合情合理合法的涨价还是可以接受的。

  昨日,江北区一位业主刘先生介绍说,他们小区有217户业主,去年物业公司找了一半的业主讨论物业费涨价的事情,结果参加讨论的人中有一半同意涨价,因此涨价获得通过。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表示,根据规定,关于上调物业费的原文表述是这样的: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如小区有20万平方米,应有10万平方米面积的业主同意)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双过半”。

  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服务收费将从3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并不是说物业公司可以随意调价,还得跟业委会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才可以调价。

(重庆 重庆新闻 重庆新闻网 小区停车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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