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物业行业 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大礼包请收好!
物业行业帮扶政策来了!3月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物业行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企业如何减免相关费用、哪些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请物业企业仔细看清。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物业行业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系列部署,为全市物业小区成千上万个家庭筑起第一道强有力的防护墙,取得了抗疫阻击战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相关帮扶政策。
一是帮助落实社会保障优惠政策。通知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市级相关规定,指导物业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我市中小微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免征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及工伤保险的范围,时间为5个月(2月至6月);
将大型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减半征收范围,时间为3个月(2月至4月);
6月底前物业服务企业可缓交住房公积金,不视为逾期;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补贴政策。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的用工成本高,防护物资采购投入资金较大,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大幅增加,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困难。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视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额外投入,积极向区县政府争取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三是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防控和治理体系。通知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区县政府汇报,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沟通,在将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纳入社区防控体系一体化部署、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力争将物业疫情防控纳入防控物资供应范围进行一体化保障,并逐步融入社区治理体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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