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狠打食药品领域犯罪 维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05.01.2019  11:12
2018年,重庆警方紧紧围绕“打击犯罪、保障民生、保护创新、服务发展”目标,以专项行动、专项工作为抓手,重拳打击各类涉假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重庆警方提醒市民识假防骗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全市共破涉假刑事案件1119件,移诉426人,发起全国集群战役27起,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45起,涉案金额34亿元。相继组织侦破江北“A02”特大互联网销售假劣保健食品案、黔江宋某等人销售假药案、巴南吴某特大制售假冒日化用品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同时,积极实施民生警务,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和“新10条”,走访、服务民营企业,维护重庆市民营企业合法利益。落实“服务学校29条”,重点突出校园周边小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落实“服务旅游经济发展23条”,健全完善旅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滚动排查、联合治理机制,对“网红”景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在侦破江北“A02”特大互联网销售假劣保健食品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以开设互联网公司为掩护,设立销售、储存等窝点,利用消费者希望通过保养、食补、药补等方法保护身体健康的心理,组织人员通过引导私聊、社交软件冒充女性进行情感倾诉、夸大宣传等方式,不断推送保健食品效果好、买的人多等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二甲双胍、西地那非等成分的壮阳、降压、降糖、降脂等假劣保健食品、药品。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捣毁销售储存窝点5处,现场查获“五谷化糖”、“百草稳压肽”等假劣保健食品、假药共计100余种、2000余盒,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严厉打击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深化与食药监管部门“一体化”协作机制,完善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打假工作新格局。推进警企深度协作,进一步与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及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社会各界开展深度合作,最大限度地挤压涉假违法犯罪空间。

重庆警方严厉打击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

延伸阅读>>

重庆警方披露食药品涉假作案手法

提醒市民识假防骗

吃在嘴里的,吞进肚里的……舌尖上、餐桌上的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为提升市民防范意识,重庆警方梳理侦破的7类涉及食品、药品等领域的涉假案例,披露犯罪手法,详解识假攻略。

2018年6月,打假总队组织警力在河南查获生产假冒品牌电线黑工厂(图为抓获现场)

1、识别假药

案例:

黔江宋某等人销售假药案。打掉一个遍布全国多省市的假药生产销售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查获“骨痛康”、“梦香胶囊”、“风湿克星”等多种假药,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对药物疗效进行虚假宣传,利用消费者病痛难以根治却急于见效的心态,购买使用假药,不仅造成经济损失,伤害身体,且耽搁正常治疗。

警方提示:

假药犯罪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严打态势。消费者购买药品要选择正规医院和正规药店。购买药物时发现异常或存有疑问的,及时在药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比对。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2、识别假烟

案例:

巫山刘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端掉生产假烟窝点2处,缴获生产假烟的烟机2台,查获假烟20000余条,涉案金额约7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在外省购置生产设备生产假烟,将成品仿制成多个品牌的香烟批发到各地,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进行销售,牟取利益。

警方提示:

烟草在我国属于专卖商品,消费者购买时应到有销售资格的正规商场、商店,以免上当受骗。

3、识别假酒

案例:

江北特大制售假冒品牌酒瓶案。警方在重庆、甘肃两地对刘某等团伙制售假冒品牌酒瓶案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刘某、李某等犯罪嫌疑人76名,打掉犯罪团伙5个,捣毁假酒瓶生产仓储窝点21处,现场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品牌酒瓶100万余个,假冒商标标识73.6万套、假冒套装酒具35万个,涉案价值逾10亿元。该案系贵州茅台酒厂建厂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查获假冒“茅台”酒瓶数量最多的案件,打掉一个假酒瓶生产、假酒灌装、假酒销售的犯罪网络。犯罪嫌疑人根据需求生产多种品牌产品的假酒瓶,卖给下一级犯罪团伙灌装假酒,然后针对不同的市场消费群体进行销售。

警方提示:

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要看包装质量是否合格,酒质是否有异常浑浊沉淀,看酒瓶瓶盖是否有陈旧、断裂等痕迹,核对产品型号规格、批号等信息是否与卖家提供的进货酒类随附单记录一致,同时注意索取票据。

4、识别假冒美容类药品

案例:

潼南何某等人销售假药案。警方在重庆、辽宁、江苏多地同步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仓储窝点2处,现场查获美容类假药2万余盒,全案涉案金额逾亿元。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从国外购入假冒美容针剂类产品,通过美容机构销售给消费者,使用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

警方提示:

该美容针剂类产品主要是肉毒毒素类制剂,系一种神经毒素,属毒麻类药品,我国已纳入严格管控。注射美容类针剂进行美容,属于一种医疗行为,应选取正规医院、具有相应资质的美容机构进行。

5、识别假劣保健食品

案例:

江北“A02”特大互联网销售假劣保健食品案。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捣毁销售储存窝点5处,现场查获“五谷化糖”、“百草稳压肽”等假劣保健食品、假药共计100余种、2000余盒,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以开设互联网公司为掩护,设立销售、储存等窝点,利用消费者希望通过保养、食补、药补等方法保护身体健康的心理,组织人员通过引导私聊、社交软件冒充女性进行情感倾诉、夸大宣传等方式,不断推送保健食品效果好、买的人多等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二甲双胍、西地那非等成分的壮阳、降压、降糖、降脂等假劣保健食品、药品。

警方提示: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注意生产准字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可以通过食品监管部门网站或正规生产厂家官方网站进一步核查,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6、识别伪劣化肥

案例:

梁平吴某等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捣毁储存假冒化肥仓库9个,追回假冒某品牌伪劣化肥100余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权利公司授权情况下,伪造相关文书,冒用品牌复合肥参加项目投标,制成假冒化肥交付使用,造成农作物减产,损害农民利益。劣质化肥变换包装冒充名牌优质化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混淆视线、隐蔽性强,特别是其售价降低易让消费者在选购时有所倾斜。

警方提示:

消费者通过主动学习,提高对种子、农药、化肥的识假、辨假能力。购买种子、农药、化肥时,要看清生产厂家商标、生产编号、防伪标志等,并向供应商索取正规发票,发票的货物名称和品种填写要与所购的一致,以便维权。

7、识别假冒日化品

案例:

巴南“3.05”特大制售假冒日化品案。警方在广东、山东、重庆等地同时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制假“黑工厂”1处、生产线1条、仓储“黑窝点”2处、销售窝点5个,查获假冒“浪奇”、“舒肤佳”、“力士”等品牌香皂15万余块,假冒“佳洁士”、“黑人”等品牌日化品1127箱,涉案金额逾2.5亿元。犯罪嫌疑人使用劣质原料仿制品牌产品,产品主要流向小商品批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等偏僻区域。

警方提示:

购买日化用品要通过正规渠道。发现有假冒伪劣商品的,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