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购买商业健康险尝鲜个税优惠

13.05.2015  20:06

  重庆市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享个税优惠!昨日,财政部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获得试点资格。

  今年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哪些地区尝鲜

  重庆全市都纳入试点

  财政部通知明确指出,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上述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

  具体有啥优惠

  限额扣除每年2400元

  谈到具体的优惠政策时,上述通知指出,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需特别指出的是,上面所说的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哪些人可享受

  个人个体户都享受

  哪些人可以享受这种优惠政策呢?通知明确指出,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可买哪些险种

  产品目录还待发布

  对于欲享受这种优惠的市民,并不是购买所有商业健康保险都可享受这个优惠。通知规定,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这项个税优惠政策并不是针对现有的健康险产品,而是在保险监管部门统一协调下,由中再保险公司牵头、各保险公司参与,共同打造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最终的产品形态可能是一个包括医疗、重疾、失能等不同责任范围的组合型产品。

  重庆晚报记者 张彬

      选稿编辑:张应梅

      链接: http://www.cq.xinhuanet.com/2015-05/13/c_11152641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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