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如何助力“南向通道”建设 “五地十方”签署合作备忘录
今(29)日,金融支持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以下简称“南向通道”)推进会在重庆召开。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的分支机构,与渝桂黔陇青五地“南向通道”政府牵头部门在渝签订《支持建设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合作备忘录》。通过金融与物流领域的有机融合,将为“南向通道”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南向通道”已覆盖51个国家92个港口
会上,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局长韩宝昌介绍了“南向通道”最新建设进展。据介绍,目前,“南向通道”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底,“渝黔桂新”铁海联运班列累计开行192班,每周固定4班双向对开,目的地覆盖全球51个国家、92个港口。重庆至钦州港的平均运行时效控制在40小时以内,比经长江航运出海节约10天以上。
跨境公路班车累计发车287车次,服务网络从越南延伸至泰国曼谷。国际铁路联运(重庆—河内)班列已完成双向测试,累计开行4班。兰渝专列,累计发运重庆至兰州铁路商品车专列73列,运输“长安”等品牌商品车1.45万台。
“南向通道”金融需求不断扩大
韩宝昌介绍,近一年多来,“南向通道”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运行班列和货运量不断攀升,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融资和结算等方面对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如目前,‘南向通道’部分物流节点的场站、仓储、大型设备等都需要提档升级,希望金融机构能够优先支持关键、急需节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韩宝昌说。
此外,“南向通道”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通道上的物流、贸易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少、资金周转效率低等困难,需要金融给予支持。“南向通道”涉及铁海联运、跨境公路、国际铁路联运等多种物流组织方式,也需要更具针对性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五地十方”联手推出十一条金融支持措施
会议期间,五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南向通道”政府牵头部门就充分发挥金融体系职能职责作用、促进“南向通道”发展达成共识,并签订了《支持建设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这次“五地十方”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共同引导五地金融机构支持“南向通道”关键节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债券发行和跨境融资支持、加大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对本地产业扩大国际市场金融服务、促进贸易和物流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供需对接、共同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适度向“南向通道”相关企业倾斜、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联防联控等十一条具体措施。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副局长杨谊表示,合作备忘录签订有力实现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与物流领域的有机融合,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和发挥重庆作为项目运营中心的枢纽作用,必将为“南向通道”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会后,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还举行了金融支持“南向通道”银企对接活动,五地银行机构代表发布了支持“南向通道”的相关金融产品。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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