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院多举措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13.10.2015  13:19
  裁判文书作为反映案件审理过程、法官审理思路的直接载体,其规范性对提高法官工作效率、树立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为此,铁路法院从统一裁判文书格式、提高认识、严控审签和校核、文书评查等方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一是发现问题,统一文书格式。该院经过对生效裁判文书的梳理,发现裁判文书的制作存在表述不准确、格式不统一、文字符号不规范等10余处问题。就此,该院民庭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的优秀裁判文书和每季度的裁判文书评查通报内容,并逐一比对,发现差距,及时规范格式标准,制作《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格式模板,在法官会议上讨论通过并发送给法官和书记员学习,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校对,提高责任意识。承办人和书记员作为裁判文书制作和校对的首要责任人,对裁判文书的格式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该院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庭务会或者支部谈心等多种方式,督促办案人员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校对。

  三是严控审核,杜绝“带错出门”。加强院庭长的审签,从审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内容和格式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标准的裁判文书及时发回办案人员重新制作。同时由审管办严格按照格式标准对裁判文书进行校核,确保“出门”裁判文书的准确性。

  四是文书评查,提高文书质量。定期开展文书评查工作,对已结案的裁判文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统一整理,在每月院务会和专项检查中予以通报,积极督促业务部门改进,避免相同错误重复出现。目前,该院评查活动共发现问题10余处,均已及时整改,文书质量有明显提高。 来源: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王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