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三补贴”助推企业发展

10.11.2015  15:25
  一是补贴企业场地租金。鼓励类微型企业一次性享受6个月的场地租金补助。按20元/月/平方米给予场地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100元。对入驻我区新打造楼宇产业园的小企业,入驻满一年后,按照月均租金的1/4给予贴租,单户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户企业享受贴租不超过两年。目前兑现补助资金187.85万元。二是补贴小微企业商业贷款。调整鼓励类微型企业贴息金额,将每年不超过10万元,调整为每年不超过5万元。对小企业当年发生的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商业贷款,按不超过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30%予以贴息,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万元。目前已兑现补助资金566.35万元。三是补贴10强企业。在每年60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用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工业10强企业、鼓励企业扩规上档、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努力培育一批百亿级战略型、支柱型产业集群,建成全市重要制造业基地和主城配套产业基地。共计兑现补助资金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