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三个增力”增强督察工作实效
22.01.2015 18:4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增力案件质量建设。由审管办在完善案件质效监控、考评、评查、追责等制度的同时,联合督察部门严把案件进口、流程、出口关,实施程序过滤、实体审查,开展对超审限办理、久执不果、催办督办无结论等案件的专项评查,使案件达到“三清”,即流程走向清、完成时限清、档案移交清。2014年以来,审管办先后发出审判质效分析及督察通报12期,涉及8个业务部门的21名干警,提醒干警严格按照办案流程、审管节点办理各类案件,案件质效在高院质效评估分值由年初的30余位,上升到年末的19位,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效,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
二是增力纪律作风建设。纪检监察与兼职督查人员成立督察小组,采取“三查三看”的方法,对办案行为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即:查现场,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衙门作风”;查行为,看有无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查纪律,看办案过程中执行规章制度有无盲点。适时对干警进行思想动态分析,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早抓、抓小,并及时实施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分管领导警示谈、纪检组调查谈话“三级谈话”诫勉机制,从而使纪律作风监督制约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程,确保了无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
三是增力法院文化建设。由政工部门和督察部门共同对文化育院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从考勤、会风、着装、清洁等细节问题入手,经常性地开展各项专项督察,发现问题不遮不掩、实事求是地进行通报,并积极督促整改,保持了办公和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优美,培养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同时,以为干警过好政治生日、制发廉政短信等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共建活动,形成与整体工作相结合的法院纪检监察文化,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从而增强团队精神和执行合力。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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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015 18:47